横港沙土地发包公告
滨江新区横港沙土地发包已经批准,现就该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滨江新区横港沙土地发包
2
、项目地点:滨江新区横港沙
3
、地块范围及规模:
D
区:东至恒力中心路,西至如皋界、南至中隔堤,北至横港沙大道。面积约
168
亩;
E
区:东至恒力中心路(恒力热电联厂地块除外),西至西侧原老围堤、南至框河,北至南溜槽填土区,面积
约
1862
亩。
4
、承包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承包能力。
三、发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五、
投标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提供的清单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根据总价评标。(特别提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六、
承包款结算与支付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7
日内签定承包合同,并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逾期不缴视为主动放弃承包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最接近中标价的投标人以原中标价中标。
七、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6
年
10
月
20
日
16
:
30
时。
地点: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招标人不接受开标地点以外或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材料。
八、投标保证金
1
、提交时间: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未提交拒收投标文件。
2
、提交方式:现金。
3
、提交金额:
D
区:壹万元人民币;
E
区:伍万元人民币。
4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5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承包金时抵算承包金。
九、价格控制
本次采取竞谈响应人固定总价报价的方式,最低限价为
D
区
75600
元,
E
区:
558600
元。
十、评标方法
1
、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及核算成本报价。凡投标人的报价在业主设定的最低限价以下的报价为废标
,
报价高于最低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3
、评标顺序依次为:
D
区、
E
区。
4
、允许一个投标人同时中标以上二个区域。
联系人
:蒋先生
13801488426
李先生
0513
—
68116357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