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全镇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档升级,根据南通市委通办发[2018]54号关于《深化完善全市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通农环办[2018]1号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2018年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化完善五接镇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评对象
五接镇辖区内的村(居)、全体村干部。
二、考评范围、内容
考评范围:各村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管养、河道(沟塘)
管理、绿化管护、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原“四位一体”)和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等。
考评依据:南通市“四个全面”考核和《南通市通州区2018年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理考评办法》(通农环办[2018]1号文件)的要求。
考评内容:
主要对各村范围内所有道路管养、河道保洁、绿化管护、住宅小区整治、生活垃圾处置以及村内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群众参与、台账资料、管理效果及群众满意程度等方面。
镇村级道路两侧路肩绿化带可视范围和二级河道河坡、三、四级河道(河面漂浮物、水花生)、沟塘(含所有河坡)的建筑装潢垃圾、生活垃圾、杂草清理、堆积物和破旧棚披整治;高速及省道公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墙面出新等内容一并纳入该考评范围。
围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针对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要求,项目农业(蔬菜大棚)周边生产,生活秩序、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等一并纳入考评范畴。
公共设施运行维护主要内容: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小型涵闸、灌区工程)、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的维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村级路灯、游园绿地、公厕;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运行;卫生室、幼儿园、生活生产资料超市、党员活动室、信访治安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场所的秩序、保洁和维护;村内农民生活娱乐活动场所的秩序、卫生和维护。
三、考评标准
详见考评细则(附件1)。
四、考评方法及结果
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公室(简称镇农环办)组织日常
巡查、考评和专项考评。重点为管护实效、管理、和作业队伍建设、网格化全覆盖责任分工、巡查中问题交办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考评结果分四档,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权重分配为:软件管理(12分);硬件管理(88分),包括河道(沟塘、河坡)28分,绿化8分,农路(含公路、高速公路两侧)12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28分,公共设施维护12分。考评档次评定分值为:90分(含)以上为优秀,85-90分(含85分)为良好,80-85分(含80分)为合格,80分(不含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村考核:镇农环办每月度对各村采用暗访和明
查的方式,对照考评标准及内容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微信群中交办,涉及较严重的管护问题、人员不到位、基础设施配备不足、盲区死角、整改速度等情况采用交办单、督办单的方式进行告知,日常考评成绩占月总分值的70%;镇农环办组织职能部门月度专项考评成绩占月总分值的30%;另外每月区农环办在暗访中所扣分值的涉及村在下月镇级考评总分中加倍扣分(同一地点被发现2次及以上相同问题的在下月镇级考评总分中同样加倍扣分),各村应在次月5号前向镇农环办上报相关资料及通讯报道,凡不及时上报的当月考核总分扣1分;在区级媒体发表报道的村当月考核总分加1分,在市级媒体发表报道的村当月考核总分加2分,凡接受市级以上考核检查且优秀的村当月考核总分加2分。镇农环办每个月将考评结果在次月10号之前进行公开通报。
(二)对村干部考核:镇专项设立农村环境“五位一体”
长效管理奖,对“五位一体”网格化全覆盖责任包干区的村干部(附件2)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考评办法为对于当月考评末位的村扣一般村干部每人10分,扣村支书和主任每人20分,并在年终村级干部千分考核中每次扣1分;对于当月考评倒数第二的村当月扣一般村干部每人5分,扣村支书和主任每人10分,并在年终村级千分考核中每次扣0.5分;对于每月被区农环办发现问题的点,每点扣对应责任村干部10分,在规定期限内未对问题点及时整改到位的加倍扣分;对于每月被镇农环办发现问题的点,每点扣对应责任村干部5分,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加倍扣分;有一点扣一点的分值,实行多点多扣(以照片或视频为依据)。
五、奖补办法
镇对农路管养、河道管理、绿化管护、生活垃圾收集保
洁、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村干部农村环境管理奖等方面的资金,由镇农环办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考评后按成绩得分差别化季度发放。
1、农路管养资金。以各村农路管护公里数(附件3)为发放依据。季度得分达优秀档次的村拨付400元/公里·季,得分达良好档次的村拨付350元/公里·季,得分达合格档次的村拨付300元/公里·季,得分不合格档次的村拨付250元/公里·季。
2、农村河道管护资金。以各村二级河道河坡,三、四级河道公里数,沟塘按农村人口数为发放依据(附件3)。二级河道河坡管护:季度得分达优秀档次的村拨付400元/公里·季,得分达良好档次的村拨付350元/公里·季,得分达合格档次的村拨付300元/公里·季,得分不合格档次的村拨付250元/公里·季;三、四级河道管护:季度得分达优秀档次的村拨付700元/公里·季,得分达良好档次的村拨付650元/公里·季,得分达合格档次的村拨付600元/公里·季,得分不合格档次的村拨付550元/公里·季;沟塘管护:季度得分达优秀档次的村拨付1元/人·季,得分达良好档次的村村拨付0.8元/人·季,得分达合格档次的村拨付0.7元/人·季,得分不合格的村拨付0.5元/人·季。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保洁资金。以各村保洁作业人数(含河道沟塘)为发放依据(详见附件3)。季度得分达优秀档次的村拨付2970元/保洁员·季,得分达良好档次的村拨付2700元/保洁员·季,得分达合格档次的村拨付2160/保洁员·季,得分不合格的村拨付1890元/保洁员·季。
4、公共设施维护资金。以各村农村人口数为发放依据,分上、下半年度发放到村;半年得分达优秀档次的村拨付4元/人·半年,得分达良好档次的村拨付3.6元/人·半年,得分达合格档次的村拨付3.2元/人·半年,得分达不合格的村拨付2.8元/人·半年。
5、村干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奖金。以季度平均成绩(季度总成绩除以月数)为发放依据。一般村干部按季发放管理奖为:季度成绩乘以2.5元;村支部书记和主任按季发放管理奖为:季度成绩乘以5.00元;次季发放到位。
镇财政要整合上级拨付用于农村环境“五位一体”发放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按照考核结果及时发放到村,各村要专款专用全面用于辖区内“五位一体”农村环境工作;上述资金接受镇人大、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垃圾分类和保洁市场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指示精神,逐步推进我镇农村垃圾分类任务,在2018年度开沙村先行推广试点的基础上,其他村要于2020年前全部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先行推广试点的村在区级垃圾分类专项月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则在镇级次月考评总成绩中另加1分,区财政今后有垃圾分类专项资金补助的则优先用于试点村分类垃圾桶和分类运输专用车辆采购的资金补助。
要围绕完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保洁”的农村环境保洁新机制,不断提高日常保洁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实现保洁专业队伍“年龄降低、效率提高、数量减少、待遇增多”的目标。在确保保洁效果、指挥畅通的前提下,鼓励推行整村发包;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考核标准、完善合约条款、绩效挂钩的基础上科学核算成本推动保洁企业管理规范化、质量标准化、作业机械化。各村要在2019年前实现市场化管护全覆盖(桃园村试点结束亦按该文件执行),实行保洁整体发包后镇级考核要求标准不降低,拨付资金不减少;镇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市场化招标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严格控制低价中标。镇农环办要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巡查督查、考核奖惩机制,建立镇、村、组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和专职监督员队伍,确保市场化模式的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
该文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镇政府涉及到农村环境“五位一体”的相关文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