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等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落实全员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的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职责分工,现将调整后五接镇党政领导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监管责任制(详见附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位认真负责履行职责。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附件:
五接镇党政领导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党政主要负责人:孙伟俊、杨洪杰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黄亚南
责任单位:机关各办公室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统筹主持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各部门及各单位关于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汇报;协调、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责任制并督促实施,确保安全经费的落实,保障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人:黄亚南
责任人:黄兵
责任单位:安委办、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职责,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和监督各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管控、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负责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善后处置的落实情况。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委托和授权,开展委托执法,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加强作业场所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化解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自觉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和措施的建议;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主要活动;督查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五接镇党委政府和本级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建筑工程、道路建设、燃气、环境保护等安全生产负责人:孙志凤、李钢
责任人:康军、张群、徐育锋、陈浩、张燕飞
责任单位: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环保、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加强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农民建房等建筑工程安全的监管,加强乡村道路施工、广告牌、路灯设施、客运停车点、餐饮场所燃气、民用燃气、危房等安全的监管,加强污水处理站及污染物排放、处置、保洁等环境方面的安全监管。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
四、农业及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农机、农用电力等农业型安全生产负责人:赵楠
责任人:李艳梅、杨俊、周锦华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供电所等单位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开展水利设施(堤、坝、闸、农灌车口)、渔业、滩涂养殖业、高效农副产品集中种养集聚区域、电力设施、农业工程建设、农业机械、农用车、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较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校园、医疗机构、文化娱乐休闲等社会事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葛鉴洲
责任人:唐慧萍、徐东芳、魏张云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网吧等娱乐场所及医院、校园安全监督,加强在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销售流通环节及餐饮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
六、消防、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及民爆器材物品运输、各种集会活动等安全生产负责人:吴锦云
责任人:任华、刘永新
责任单位:公安、综治、司法等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和民爆器材物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社会各种集会的安全监管,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对安全事故依法介入,确保社会稳定。
七、开沙岛旅游度假区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徐美云
责任人:顾建
责任单位:开沙岛旅游推进办等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加强对各景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娱乐设备设施、餐饮、休闲、住宿场所及正形成的各娱乐旅游景点等方面安全监管,切实排查化解事故隐患,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
八、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黄亚南
责任人:黄兵、沙苏敏、胡小涛、张云
责任单位:安监所、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加强对工商贸企业生产安全监管,安监部门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涉爆、涉氨及粉尘场所,用电、用气明火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高空作业场所,船舶修造、钢结构制作等危险作业场所督查,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企业服务中心突出规模以上企业、新落户工商贸企业、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并对商场、宾馆、饭店等服务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治,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九、党政机关大院安全工作负责人:魏佳喜
责任人:邵卫华、张钰鹏
责任单位:党政办、财政所等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机关各部门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监管、保证安全经费投入。主要是防火、用电、用气、安保等方面的管理,突出对宿舍区、食堂区等重点部位方面安全监管,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共安全。
十、涉及到其他领域的如特种设备、港口码头、寺庙、社会福利中心等公益事业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安全监管,由各条线党政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各主要负责人为具体的直接责任人。
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排查清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十一、安全事项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网络舆情预警等负责人:魏佳喜
责任人:分别是以上条线明确的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主要职责:对重大险情采取相对措施,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善后工作的处置等方面事项,进行及时、准确地上报、公开、发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