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7121/2014-0016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滨江新区(五接镇) | 文号: | 五政发〔2014〕21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5-27 | 发布日期: | 2014-05-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五接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
五接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通办发
〔2014〕29号、
通办发
〔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就五接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全面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村级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
目标任务
到2014年底,村卫生室全部实施集体举办,每村建一所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其中建成省示范村卫生室5家,标准化村卫生室3家。
三、
规划设置及建设标准
各村卫生室地点、建设方式、标准如下:
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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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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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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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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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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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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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腰沟头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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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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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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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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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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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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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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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三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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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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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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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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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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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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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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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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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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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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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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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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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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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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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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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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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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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居点(6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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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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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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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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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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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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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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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建成后,房屋产权属镇政府集体所有,统一纳入镇集体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所有村卫生室均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统一标识,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标准村卫生室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
150平方米
,示范村卫生室不少于
220平方米
。
四、
实施主体
各村支部、村委会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选址、资产回购、工程建设及相关协调工作,各村书记为村卫生室建设第一责任人。
五、
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组:
组 长: 李卫华
副组长: 姚云飞 薛南山
成 员: 孙志凤 钱有晶 蒋金强 陈 香 各村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姚云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卫生室建设推进工作。
2、
细化工作措施。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按时序推进,通过招投标落实好勘探设计及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村卫生室建设由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投标,由各村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经区、镇两级验收合格后,镇财政拨付相应经费,由村级进行工程结算。
妥善处置原卫生室资产。对个人出资建设的村卫生室,张大圩村卫生室符合设置规划,以不高于实际建设成本的价格由政府出资收归集体;其他村卫生室房屋可参照执行,也可由投资者另作他用,待拆迁时按照“不作违章房屋、不进行安置”的原则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