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qwjz/2021-00111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五接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18 发布日期: 2021-04-18 有效性:
名称: 五接镇微信公众平台“活力五接”作品稿费发放办法(试行)
五接镇微信公众平台“活力五接”作品稿费发放办法(试行)
来源: 五接镇 发布时间:2021-04-19 10:3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新时期新闻宣传报道及信息上报工作,不断提升新闻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实现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出五接“好声音”,展示五接“好形象”,营造五接“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信心、鼓舞斗志、增添干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坚持正面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推动五接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报送范围

报道内容必须正面、正确反映我镇的工作动态、取得的成绩、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等,与本镇工作无关的(网评除外)不予奖励。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重要工作部署实施情况,开展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2、调研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3、承办或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情况。

4、上级领导指导、调研、检查等工作情况。

5、促进全镇高质量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6、需要报送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报送任务

机关各部门、各村要积极主动投稿,确保每月报送和录用不少于任务要求,各部门任务计划如下。

序号

职能机构

报送任务数(篇)

录用任务数(篇)

1

党政办公室
 (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4

2

2

党群工作局

4

2

3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

4

2

4

经济发展局

4

2

5

财政局

2

1

6

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

4

2

7

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城管)

4

2

8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退役军人服务站)

4

2

9

为民服务中心

2

1

10

村(居)

4

2

四、报送要求和程序

1、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实、精、快,即情况新鲜形式新颖角度新巧,内容要客观公正真实,结构要严密紧凑清晰,语句要精练准确恰切,报送要及时快捷高效。信息标题应准确、鲜明、生动,体现信息内容的核心思想,做到题文一致、突出主题、简洁明快、音节整齐。

2、严格宣传纪律。各村居、部门所采写的新闻稿件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并报宣传部门备案后报送,未经审核备案的稿件一律不得上报或自行对外发稿,党政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政办统一上报。审核内容包括信息有无涉密问题,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事实、数据和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等。涉及重大问题的敏感信息,必须报经五接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

五、稿费发放范围和标准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把宣传报道工作落到实处,凡“活力五接”公众号作品均列入稿酬发放范围,每件作品稿费10元。作品被上级党委政府主办的主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纸、党政网站、公众号、客户端)或上级党政信息平台采用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发放。

1、以录用稿件所得稿费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给予发放。凡在通州区级用稿的,按2:1的比例;凡在南通市级用稿的,按3:1的比例;凡在省级用稿的,按4:1的比例;凡在中央级用稿的,按6:1的比例。凡被国家、省、市、区级业务部门或条块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录用的稿件,分别按4:1、3:1、2:1、1:1的比例。

2、发表在国家、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主办的党政信息平台、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的,每篇稿费标准为800元、400元、100元、50元。发表在国家、省、市、区级业务部门或条块部门主办的新媒体平台的稿件,每篇稿费标准为400元、200元、50元、30元。

六、其他事项

1、每月1号前,各部门通讯员将上月《媒体用稿情况统计表》报高陈倩处,稿件录用情况统计结果每月通报一次。稿费按月汇总发放,需提供信息录用的报刊、网页等复印件。

2、同一内容新闻报道被不同平台采用的,稿费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奖励。

3、同一新闻信息署名多人的,稿费由排名第一通讯员统计,自行分配。

4、新闻稿件报送联系人:高陈倩; 党政信息报送联系人:孙福德。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8日

各类新闻媒体明细

国家级: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中国政府网、中国党建网及对应的新媒体平台、学习强国。

省级: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政府网、中国江苏网、江苏先锋网、新华网及对应的新媒体平台、学习强国江苏平台。(上海电视台新闻频道、解放日报、新民晚报、文汇报按省级标准)

市级: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南通人民广播电台、南通政府网及对应的新媒体平台。

区级:通州电视台、通州日报、通州电台、通州政府网及对应的新媒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