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2-23 17:0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通州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健全法治工作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定期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结合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区普法办《关于在全区国家机关建立“谁执法谁普法”“三单两书”制度的意见》,梳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以“蓝盾护航守护职业健康”为主题,建设“法润通州+”法治品牌。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内容,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通过督查考核,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的监督执法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计分办法,实行平时指导性检查和季度计分性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和评先评优挂钩,促进镇级卫生监督水平和管理能力有效提升,对20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与协管工作开展了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紧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结合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分阶段制定学习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加大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全年先后组织案卷评析会6场,认真查找执法不规范、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执法程序不严谨问题。先后组织集中业务培训24期、培训894人次,努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及办案质量,涉及卫生监督员执法实务和稽查、镇级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卫生监督与协管概述、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服务以及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等内容。

二是开展学法普法。区卫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编印《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收录74部(件)现行有效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文件,作为全区卫健系统“八五”普法专门教材和政策工具书,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师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法治教育网”云平台每人学习不少于40学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现场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区镇两级集中开展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53场次。区、镇(联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系列活动103场次。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南通市通州区卫生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共31项制度,对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规范、信用评价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风险防范八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行政调解工作原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和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履职尽责,严格卫生监督执法

一是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对全区400多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监督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2022年共检查医疗机构3000余户次,先后停业整改9家,罚款1家。加强辖区内(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督查,强化公共场所单位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控、人员测温和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指派150多名卫生指导员进驻全区79所中小学校(2所分校区)、73所幼儿园开展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重点围绕“三区两通道”设置、人员安排、防疫物资配备、布局流程、工作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管理和医废处置等方面,对全区正在运行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开展了蹲点式监督指导。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现场进行了指导。

二是认真履职,强化公共卫生监督。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全区187家双随机单位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完成双随机监督181家,对发现问题的6家公共场所单位、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公共场所监督管理,以两站一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影剧院、沐浴场所、美容美发、歌舞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共检查单位320家,处罚公共场所单位10家,其中浴室1家,美容1家,宾馆4家,游泳馆4家,共处罚1.68万元。扎实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全年共检查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246户次,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产品305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3个,均已立案查处。有关投诉举报1起、立案2起,处罚金额共4500元。开展餐消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全年共抽检消毒餐饮具19个批次共104件,检测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项目,合格率100%。今年对12起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三是加大力度,强化医疗卫生监督。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查处各类涉及医疗违法违规案件26起,向公安、市监移送违法线索3起,罚没款共计81万元。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4起,其中2起移送公安部门,其余12起均予以卫生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55.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561万元,没收药品、医疗器械100余公斤。全年共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5起,罚没款共计19万余元。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5家,罚款共计5万余元。查处使用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社会办医疗机构3家,罚款金额共计5.7万元。查处民营口腔诊疗机构案件3起,罚没款共计6万余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为中期妊娠就诊者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2起,没收违法所得2万余元,罚款14余万元。

四是夯实基础,推进职业健康监督。调查摸底职业危害企业1266家,纳入日常监督巡查名单,对8家职业健康领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行动,组织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摸底调查、企业信息核查、日常巡查等多种方式,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每月统计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开展职业卫生双随机检查,涉及粉尘、船舶、建材等行业共97家,检查覆盖率已达100%,目前共行政处罚8家,罚款15余万元。

五是统筹兼顾,做好综合卫生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托通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省卫生监督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双随机监督、监督检测、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等结果等信息。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等巡查,发现报告事件或线索8户次,信息报告查处率100%。完善信用体系管理,按规定通过“信用南通”平台公示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结果。在2022年高考期间,对各考点、食宿点的人员健康管控、新冠疫苗接种、疫情防控措施、场所物品消毒、住宿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对7个高考食宿宾馆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顾客用品、二次供水、直饮水、生活饮用水等进行了抽样检测,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住宿卫生无盲区。

二、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能力还需加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还不够重视,工作落实情况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法治宣教形式缺乏创新。受疫情影响,开展法治宣教的形式较单一,频次较低,法治宣传教育自主创新亮点少,普法形式不够新颖,普法内容与卫生健康工作尚未实现紧密融合。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的首要任务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方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实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镇级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改革,着力提高基层卫生监督能力,不断完善职责清单和考核体系,将卫生监督、监督协管和监测哨点有机结合,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覆盖全面的卫生监管格局。

三是不断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实效。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检查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渠道和阵地建设,擦亮“法润通州+”法治品牌,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形成普法人人参与、共普共享的新局面。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