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公示(八)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5年4月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通州沪牙卫士璟御口腔门诊部 |
MACFFKLX232061217D1522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振兴北路99号璟御豪庭13号楼101铺 |
南通市通州区姜灶中学医务室 |
PDY60171232068311D4001 |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姜灶居委会二组101号 |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29日前与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6117506。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