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6 09: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清河路528号,邮编:226300,电话:0513-865125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核实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全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加强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全年在区卫健委信息公开平台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件,每日更新“南通州卫健委”公众号,开设专栏10个。设置通州日报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科普等信息。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全年公开行政处罚7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严格遵循受理、办理和答复流程规定进行处理,聘请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区卫健委信息公开专栏运营维护,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精准归类、规范发布和更新完善工作,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文件解读等内容公开及时、完整、准确。

(四)监督保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管理,建立由委办公室综合协调、业务科室分头落实的公开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无误、有效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努力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动公开形式和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