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能
来源: 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3-2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负责全市卫生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和资产;审核医疗卫生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技术质量的控制与管理;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医学科研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促进学术交流;推广医学科研成果,实施重点医学专科建设。
      (六)贯彻落实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综合防控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有关部门防治职业病。
      (八)根据《母婴保健法》,做好本区域内母婴保健监测及技术指导和医疗保健管理工作,做好广大妇女儿童的预防保健工作。
      (九)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化妆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的卫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审批制度;对全市医疗机构实行从业许可证制度并实施监督;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实施监督并实行卫生许可审批制度。
      (十)依法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十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聘的考核、考试、评审、晋升等工作。 
      (十四)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