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0-05-12 15:4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管协调科)。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委机关政务工作,扎口管理委机关固定资产;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法规研究;负责系统内政法平安法治、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处理来信来访投诉;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对外宣传、舆情处置、新闻和信息发布。

(二)人事科。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岗位设置、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晋升审核;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拟订卫生健康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三)信息统计科。承担统筹管理全区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年度计划;组织与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推进智慧医疗、区平台建设与区域信息化建设应用;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信息综合、数据统计分析和监测评估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编制全区卫生健康各项事业经费预决算,提出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系统内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单位运行监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五)健康促进科(事业发展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健康通州建设职责分工方案、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区各地各部门推进健康通州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督查、考核和评估,开展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开展卫生城市(镇村)、健康城市(镇村)的创建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承担健康通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所属机构基本建设,承担全区医疗单位大中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

(六)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健康产业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全区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全区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承担区血吸虫病地方病和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地方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七)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体制改革科)。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地方性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临床实验室、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和督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征兵、招生体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患纠纷调处、惠民医疗、残疾人康复、对口支援等工作。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中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实施;指导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工作;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负责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健全药师继续教育制度,指导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适宜技术推广;承担与人体健康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九)妇幼健康科。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母婴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一次性奖励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推进健康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监管科。牵头拟定本部门、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规划;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股级领导职数19名,其中正科长(主任)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长(副主任)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