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6-08-1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系统内综治平安和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协调来信来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及全局性事项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二)政策法规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负责本部门及本系统法制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征收、行政应诉和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系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规划、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负责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核、发证,负责政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编制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事业经费预决算,提出各项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负责系统内财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系统内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提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价格建议,参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收费的指导监督;负责全系统职工养老保险的结算、住房补贴审报工作。
(四)人事科
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系统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人员聘用、福利、考核、奖惩、离退休、遗属抚恤等管理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晋升审核;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推动行业基层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牵头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牵头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相关的统计分析、信息综合、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维护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站;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与专题调查;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六)医政科(中医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医疗护理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医疗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事件的调解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指导中医基本建设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保健和征兵、招生体检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药品的监督管理;拟订医学科技、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人才管理和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医学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组织卫生方面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有关工作;负责卫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卫技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卫生系统成人教育招生工作。
(七)基层卫生管理科
执行上级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负责镇村卫生一体化指导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八)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牵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监督监测。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实施计划,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落实;组织协调建设健康城市和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拟订农村改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改厕;组织开展除害防病活动,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管理和卫生检查工作。
(九)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科
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要求,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工作,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主要健康指标;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规划、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全区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 ;指导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项目,组织推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 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审核计划生育的药具计划,指导监督药具的供应与管理;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工作。
(十)宣传教育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 宣传报道 、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工作;指导镇区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报道工作;推进卫生和计生文化建设,办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题专栏;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品制作;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发布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主要职责为:协助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及违纪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