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28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通卫医罚〔2025〕12号

案件名称

通州张琪中医综合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通州张琪中医综合诊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612MA1XR9YKOW经营者:张琪)

违法事实

在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通州张琪中医综合诊所未按规定为前来就诊的患者书写病历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28日

执法主体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