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通卫医罚〔2026〕1号 |
案件名称 |
李鄢熙非医师行医案 |
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 |
李鄢熙(身份证号码:340321********1801) |
违法事实 |
2025年1月21日、10月12日,当事人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通州区川姜镇爱点美丽美容店擅自为顾客“婷婷”、滕梅香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能确认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188元整。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一百八十八元整;2、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1月5日 |
执法主体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