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2-25 16: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钱国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拟作出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3月6日14:00

二、听证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监督所218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请于2026年3月5日前,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本机关办理申请参加听证手续;

2.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梦迪、李舜

联系电话:0513-86029653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清河路528号

特此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