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住院楼维修、中医馆改造项目已经上级批准,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竞磋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住院楼维修、中医馆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南通市通州区政府网站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住院楼维修、中医馆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约349996.02元,最高限价为349000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项目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30日历天。
6.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本项目如有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南通市通州区政府网站”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小区1-502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刘桥社区21组
联系人:徐成
联系方式:13861987459
2.招标代理信息
名 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15206290292 、15106289000
八、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南通市通州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采购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采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
收款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
收款账号:10 7145 0104 0000 06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刘桥支行
信用代码:123206834675877736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刘桥社区21组
5.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和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出示资格证书)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本项目需磋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二次报价只报总价,第一次工程量报价清单最终同比例相应调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另附,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