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7025/2021-00162 | 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文号: | 通卫健〔2021〕14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深化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国家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南通市通州区深化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国家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
南通市通州区深化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
国家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南通市被确定为全国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国家试点以来,我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制度设计,强化统筹推进,初步构建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多元化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第一年。深化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改革要求,以“信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综合监管”为驱动,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构建与“宽进严管”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全区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更加优化和健全,全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依法执业水平明显提升。
一、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组织体系。建立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国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相关科室和单位按分工各负其责、按时序共同推进(见附件2)。2021年12月10日前,相关科室和单位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委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汇总上报。
2.完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卫健委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年内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
3.健全综合监管督察制度。全面建立综合监管督察制度,做好迎接省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实地督察检查准备。
(二)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共同体建设
1.参与完善共同体运行机制。根据市卫健委统一部署,树立“全市一盘棋”与“大卫生监督”的理念,构建“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常态化协同运行机制。
2.健全专家督查制度。按专业排出业务熟练的卫生监督员参与市级监督员骨干库和专家库,积极参与市级培训和联合检查。
3.开展区域联查行动。积极参与共同体活动,通过区域联查、交叉互查、专项巡查、驻点检查等形式联动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4.完善基层协管服务体系。深化镇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完善区镇村联动的协管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做好业务指导,严格工作考核,多措并举提升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1.深入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并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依法执业组织管理体系,完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机制,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及时落实自查整改。
3.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度。推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廉洁从业、服务行为等公开承诺,推动医疗机构执业信息主动公开。
4.推动自查系统使用全覆盖。按上级部署,8月底前全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使用“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分步骤分阶段拓展到所有医疗机构。
5.建立自查检查机制。各医疗机构要用好用优“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自查。我委将加大自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9月份起,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四)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1.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和引导行业组织通过签署自律公约、开展交流合作、提供普法培训等形式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结合行业特点,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行业自律活动,相关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
2.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美容、体检、口腔等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职业守则,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对政府监管的补充作用。
3.加强行业协会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医疗卫生领域行业协会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对行业协会建设及工作亮点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
(五)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手段
1.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医药、医保监管联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形成违法线索互查、处理结果互认、执法联动响应的协同监管机制。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委机关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联动,制定信息共享制度,实现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执法监督、绩效考核、质控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2.加强智能化监管。推动在线监督监测的应用,在医疗废物、公共场所、餐饮具集中消毒等多领域推进实施在线监测。力争年内至少选取一个以上领域探索开展在线监测。
3.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信用评价、既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不良记分等情况,建立医疗机构信用档案。推进医疗机构信用建设。按照《全市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指导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诚信建设。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护理院信用等级评价,开展社会办医疗美容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回头看”。强化信用结果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与等级评审、机构校验、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
1.推进普法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内容、主题活动及时间节点,确保年内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的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五次。发挥新闻媒体以及自媒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
2.畅通投诉渠道。依托12345、12320、微信公众号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3.落实信息公开。推进落实院务公开、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严格落实“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等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公示率100%。
4.健全多方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拓宽公众参与医疗服务监管的渠道,建立健全行风监督员制度、市民巡访团制度和第三方调查机制,探索开展社会监督评分,着力提升社会监督力度。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多元化监管国家试点工作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点工作,更是提升医疗服务综合监管水平、打造优良医疗环境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多元化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抓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可行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将试点工作与推进“健康通州”建设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难点堵点,把控关键环节,突出试点成效,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推动国家试点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跟踪督查。我委将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实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经验交流,适时开展督导评估,推动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多元化监管工作将列入年终对各单位的综合绩效考核,对推进试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1. 通州区卫健系统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国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 通州区卫健系统深化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国家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通州区卫健系统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
国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匡咏梅
副组长:张毅刘永杰
成员:范玲 黄毓毓 张国彬 武国胜 王国清 朱陈丹
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附件2
通州区卫健系统深化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国家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工作举措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
牵头科室(单位) |
配合科室(单位) |
|||
一、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
1、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度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医政医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2、完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医政医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3、健全综合监管监察制度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医政医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二、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共同体建设 |
1、配合完善共同体运行机制; 2、参与市级监督员专家库和骨干库建设; 3、配合健全专家督查制度; 4、参与共同体区域联查行动。 |
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5、完善基层协管服务体系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三、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
1、深入开展依法执业自查 |
医政医管科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2、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
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3、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度 |
医政医管科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4、推行自查系统使用全覆盖 |
医政医管科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5、建立自查检查机制 |
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四、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
1、加强行业自律 |
学会办 |
医政医管科、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2021年9月 |
2、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 |
学会办 |
医政医管科、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2021年9月 |
|
3、加强行业协会业务指导 |
学会办 |
医政医管科、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2021年9月 |
|
五、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手段 |
1、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医政医管科、信息统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2、加强智能化监管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医政医管科、信息统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11月 |
|
3、加强信用监管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
医政医管科、办公室、信息统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11月 |
|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 |
1、推进普法教育 |
办公室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2、畅通投诉渠道 |
办公室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3、落实信息公开 |
办公室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
|
4、健全多方监督机制 |
办公室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区卫生监督所 |
2021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