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7025/2020-00078 | 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文号: | 通卫健〔2020〕129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资金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各幼儿园:
现将《2020年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资金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2020年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
电子档案资金考核管理办法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补助标准
根据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2020年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补助标准”(见附件1),进一步细化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各项目服务经费补助金额。
二、做好项目核查
在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领导组将组织项目技术指导组成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质控。项目任务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及电话核实等方式对项目单位开展项目服务数量、质量进行全面核查,核准各项目单位服务数量,评估服务质量,根据《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相关绩效考核细则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规范项目补助
根据《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补助标准》,按项目单位实际完成任务数,测算项目补助金额,并结合项目服务绩效考核情况,确定项目单位实际补助经费,通过财政专户直接予以拨付。对绩效考核得分≥95分,按测算补助金额足额补助;对于绩效考核得分<95分的,按得分比例扣除相应的项目补助经费,用于奖励项目绩效考核得分≥95分的项目单位。
四、加强资金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对故意虚报有关数据骗取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附件:
1.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补助标准。
2.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绩效考核细则(视力筛查机构);
3.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幼儿园)。
附件1
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补助标准
项目 |
经费补助标准 (元) |
任务数 |
远视力筛查机构 |
视筛项目机构 |
幼儿园 |
眼外观视觉行为评估 |
10 |
27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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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反射 |
5 |
27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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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位及眼球运动 |
5 |
27000 |
√ |
||
普通视力检查 |
3 |
27000 |
√ |
部分幼儿园 |
|
屈光筛查 |
20 |
27000 |
√ |
||
建立电子档案 |
5 |
27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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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48 |
27000 |
129.6(万元) |
备注: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工作任务分配情况详见《2020年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施方案》。
附件2 |
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绩效考核细则(视力筛查机构) (筛查机构)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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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指标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存在问题 |
得分 |
组织管理(15分) |
领导小组 |
5 |
项目管理组织(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召开小组会议,协调项目事宜,明确工作职责。 |
无领导小组不得分;第一责任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未召开小组会议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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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
5 |
建立本年度本机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包含日程安排、人员分工。 |
缺计划或实施方案不得分;无日程安排、人员分工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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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
5 |
项目结束后,及时撰写工作总结,做到内容数据详实,数据、问题分析到位。 |
缺总结不得分;数据不详实、分析不到位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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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65分) |
人员到位 |
10 |
参加眼健康和视力筛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
人员不到位扣10分;未经专业培训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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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
30 |
按照第三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进行操作。项目实施前必须申请区级质控;视力筛查机构随机抽取2%儿童进行远视力复测质控,有质控记录。 |
未申请区级质控扣15分;区级质控有一项操作不规范扣5分。无远视力质控记录扣15分,未达到复测质控比例扣5分,复测质控流于形式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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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记录 |
10 |
筛查人员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准确填写儿童保健手册、江苏省0-6岁儿童视力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视力筛查登记表。 |
每发现1例填写不全或不准确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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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随访 |
15 |
对所有受检学生和家长做好眼保健科普知识宣传,筛查机构及时给出结果反馈,对需要进一步复诊的对象发放《复查告知书》;并及时追踪随访结果。 |
未进行结果反馈扣15分;未对需要复诊的对象发放《复查告知书》每例扣1分;未对可疑、异常儿童进行追踪结果,每发现1例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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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15分) |
指标、率 |
15 |
0-6岁儿童眼健康和视力筛查覆盖率大于90﹪;阳性检出率达省定要求;儿童家长知识知晓率大于90﹪;儿童家长满意度大于90﹪。 |
各指标率每降低5﹪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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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5分) |
问题整改 |
5 |
对上年度各级考核、质控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有书面整改报告。 |
无书面整改报告不得分,措施不实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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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
考核人: |
附件3 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幼儿园) (幼儿园)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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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存在问题 |
得分 |
信息录入 |
10 |
按要求提前将幼儿园所有在册儿童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检查表。 |
信息录入不全或者未及时打印体检表发现一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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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视力检查 (部分幼儿园、镇卫生院) |
20 |
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远视力检查项目进行操作,质控符合率≥95%。 |
质控符合率每降5%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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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准备 |
15 |
筛查场所干净整洁并在项目实施前、中、后进行消毒;场所面积符合要求,温、湿、明度应符合视筛仪器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
有一项不符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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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组织 |
20 |
组织儿童有序入场,班级衔接顺畅;保持安静,检查结束后统一离开,确保安全。 |
组织不力扣20分;有一项不符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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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整理 |
35 |
筛查结束后将筛查结果录入信息系统,及时将筛查结果反馈(报告单)给儿童家长,对可疑、异常儿童督促就诊,做好追踪随访并反馈至视筛机构。并做好视筛资料的归档整理、汇总分析。 |
结果录入不及时扣10分;录入结果不准确,每发现1例扣1分;未对可疑、异常儿童进行追踪随访每发现1例扣2分;未将随访结果反馈至视筛机构扣5分;未做好未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扣10分,未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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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
考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