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7025/2021-00074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号: 通卫健〔2021〕76号
成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07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通州区2021年城乡适龄妇女 “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州区2021年城乡适龄妇女 “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1-04-07 15: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通州区2021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总工会

           南通市通州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7日

通州区2021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两癌”检查管理,规范“两癌”检查服务行为,提高“两癌”检查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区妇女健康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及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和省妇联《关于做好2021年度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妇幼〔2021〕2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落实妇女“两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防治策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诊治能力,提升全区妇女健康保障水平。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项目管理模式调整的部署要求,建立“两癌”检查新型管理模式,推动“两癌”检查服务精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扩大妇女“两癌”检查受益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区“两癌”检查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目标

1.今年我区两癌检查总目标任务数为28375人,其中失业妇女3375人。以镇(街道)为单位,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各镇(街道)年度任务分配数详见附件1。各镇(街道)在完成区下达的任务数基础上,要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人数,三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覆盖率达到85%。

2.通州区第八人民医院采用HPV检测方法进行宫颈癌初筛,其他项目实施单位采用TCT检测方法进行宫颈癌初筛。

3.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率和治疗率均达到95%以上。宫颈癌早诊率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60%以上。

4.服务对象“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5.承担“两癌”检查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6.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实施范围

1.实施地区:所有镇(街道)。

2.检查对象:35-64岁妇女,优先保障贫困妇女。

3.检查周期:每年组织一次“两癌”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开展经常性“两癌”检查服务。辖区内的筛查对象,每三年为一周期,三年内不得重复检查,努力做到三年全覆盖。

4.检查项目:按规定免费提供《通州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免费项目清单》(见附件2)内的检查项目。

5.检查人数:根据各地申报人数,结合上一年度完成任务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第二年检查人数。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检查覆盖面。

6.实施时间: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区“两癌”检查项目于4月上旬全面启动,8月底前完成检查任务,11月底前完成项目数据和年度工作情况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将依托“通州区两癌信息系统”,实时开展项目数据录入情况及质量和录入进度的监测,并适时进行通报。

四、工作原则

(一)保障基本、广泛覆盖。根据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供与现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妇女“两癌”检查基本服务,满足城乡适龄妇女与“两癌”防治相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两癌”防治规律,综合经费保障等情况,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稳步扩大检查覆盖面,逐步提高群众受益面。

(二)方便群众、知情同意。坚持知情和自愿的原则,做好“两癌”检查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告知政府提供的免费检查服务内容,引导适龄妇女主动参与。同时,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让群众少跑路、少排队、少操心,切实把惠民实事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规范服务、闭环管理。按照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以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供标准化、同质化、均等化的“两癌”检查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检查、诊断、治疗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打通查治防堵点和工作效果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两癌”患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

五、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宫颈细胞学检查原则上采用TCT检查。不具备阅片能力的初筛机构应将涂片送至辖区协议的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阅片,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将阅片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

3.HPV检测(HPV高危亚型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HPV检测,对HPV高危亚型检测结果阳性或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其他高危型者应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HPV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不具备HPV检测能力的初筛机构应将标本送至辖区协议的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亚型,确保检测质量。

4.阴道镜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肉眼检查异常、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及时反馈至初筛机构。

5.组织病理学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及时反馈至初筛机构。

(二)乳腺癌检查

1.临床乳腺检查和乳腺彩超检查:初筛机构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及时反馈至初筛机构。

3.组织病理学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及时反馈至初筛机构。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三)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1.随访管理对象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包括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巴氏分级报告结果为IIB及以上者,HPV检测结果阳性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包括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2.随访管理要求:建立“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追踪、随访工作机制,提供全程规范化的随访管理。各筛查机构要明确专人做好“两癌”检查阳性个案的追踪随访和全程管理。随访工作人员要建立随访情况登记册,详细收集受检人群的基本信息,做好随访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务人员作用,督促“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并及时记录报告病例相关情况同时收集原始资料。

(四)人员培训

加强妇幼卫生人员“两癌”检查技术培训,提高“两癌”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两癌”检查实施前培训到位、人员考核合格后上岗,重点技术(宫颈细胞学/HPV检测的取材、涂片以及乳腺彩超)操作考核由市级组织实施。4月份区卫健委将举办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相关技术专题培训班,确保培训覆盖率达100%。

1.培训对象:十家项目实施单位所有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方面培训内容: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财务管理、监督指导和考核、质量控制、信息统计和报告等。

3.技术方面培训内容:

(1)宫颈癌检查: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初筛机构应重点培训宫颈细胞学、HPV检测的取材、涂片等技术要点及信息填报要求等;接诊机构应重点培训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相关报告等。

(2)乳腺癌检查: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初筛机构应重点培训乳腺彩超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及信息填报等;接诊机构应重点培训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协调区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发挥各自组织动员优势,深入单位、社区开展宣传动员,让城乡适龄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科普短视频、“两癌”检查APP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提高宣传普及效果。

2.区妇幼保健机构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两癌”检查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扩大“两癌”检查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提高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3.“两癌”检查机构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在服务窗口和候诊场所采取宣传橱窗、易拉宝、滚动字幕、宣传视屏、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两癌”防治知识以及惠民政策,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主力军的作用。

4.“两癌”检查医务人员应当主动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积极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转诊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就诊妇女保健意识。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从2019年开始,国家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调整进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组织的工作衔接,按照工作力度不减、管理更加规范的要求,建立“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按照“两癌”检查173元/人的标准(宫颈癌94元/人,乳腺癌79元/人)和实际检查人数,保障“两癌”检查经费。遵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两癌”检查档案建立、随访服务、信息上报等考核补助机制,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两癌”检查行政管理、专家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确定“两癌”检查机构(包括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质量控制组;研究上报当地“两癌”检查任务数,制定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两癌”检查机构监督检查和“两癌”检查工作考核评估;依靠全员人口信息库,会同区妇联、总工会等做好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

2.区人社局、妇联、总工会职责:区人社局组织发动35岁以上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和50-64岁退休女职工参加“两癌”检查。区妇联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加强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提高妇女“两癌”检查知晓率和参与度。区总工会、区妇联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开展女职工生殖健康宣传服务活动,督促用人单位开展“两癌”检查,组织家政服务员、环卫工人等非正规就业女职工参加“两癌”公益检查。区医保部门为“两癌”检查后需进一步检查治疗的参保人员,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特困家庭设立专项救助经费,努力提高妇女生存质量。

3.妇幼保健机构职责:协助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考核、信息管理等“两癌”检查实施工作。

4.检查机构确定及职责:

(1)检查机构确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我区服务资源,在符合检查机构基本条件(见附件3)的医疗机构中,确定通州区人民医院、通州区中医院为我区的接诊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规范要求确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创造条件确定1-2家医疗机构为常态化初筛机构,开展经常性“两癌”初筛试点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机构申报,行政部门审核并备案公示。

(2)检查机构职责: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检查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两癌”检查的分时预约、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秩序维护、个人防护、通风消毒等工作。发热患者不予预约、检查。

初筛机构:开展“两癌”初筛检查:通过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核实受检对象身份信息确认符合政策后,与受检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免费检查服务内容、转诊机构等信息),提供“两癌”初筛检查服务;分类指导:综合病史采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检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检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检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填写转诊单,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结果反馈及随访: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阅片或HPV检测能力的,应当将涂片或标本送至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对于失访者,做好随访记录;建立“两癌”检查健康档案:将受检对象个人信息、检查情况等录入“两癌”信息系统,并将后续转诊、进一步检查、治疗等完善后的信息资料收集并及时录入“两癌”检查系统。

接诊机构:提供“两癌”检查接诊服务。指定专人优先接待初筛机构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检查结果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辖区“两癌”检查医疗保健机构签署委托检测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提供检测服务,保证检测质量,按要求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委托检测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检查与质量控制。

5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人做好辖区内“两癌”检查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辖区内目标人群参检率100%。根据各镇(街道)下达任务数做好1/3村宣传发动,合理精准安排受检对象和检查日期,并与检查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6.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在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下,落实专人对目标人群发放宣教材料及“两癌”检查通知单,开展健康教育。要求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两癌”检查,加强高危人群评估,协助做好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病例的追访工作。

(三)规范信息管理

1.信息内容:包括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上报、质控及统计分析等内容。承担“两癌”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妥善保存受检对象个案资料、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资料等,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定期将月报表、季度报表等逐级报送至区级“两癌”检查管理组织。

2.管理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的质量控制。区“两癌”检查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对信息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3.信息化要求:正常运行“两癌”信息系统,确保检查信息在系统中完整、准确录入。实施“两癌”信息系统与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中“两癌”检查模块对接,进行实时上传。加快推进“两癌”检查防治知识普及、实名预约、分时段预约、检查结果查询和推送等工作,切实提高服务对象获得感、满意度。同时,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20﹞4号)要求,切实加强“两癌”检查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两癌”检查信息绝对安全。要提高对信息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为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七、强化质控考核

1.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专家(专家组成员见附件5)对全区“两癌”检查质量进行指导,由质控小组(质控组成员见附件6)定期开展区级“两癌”检查质量控制。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质量控制活动,对承担辖区内免费“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包括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控,重点做好宫颈脱落细胞检查、HPV检测、阴道镜、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彩超检查、乳腺X线检查和数据上报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指导督促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评每周进行自我质控,确保服务质量。

2.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两癌”检查工作中相关检验外包项目将定期组织开展质控工作,并通报质控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确保提高检测质量。

3.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上级要求,围绕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各项检查操作流程及结果、异常病例管理随访、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内容制订项目考核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实施效果。

八、规范经费结报

1.规范经费拨付程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季度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检查人数、检测项目和检查结果等情况。区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施考核情况,按工作量多少与工作质量高低的考核结果直接拨付给相关的医疗保健机构。

2.规范需方结报流程。今年继续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乳腺彩超、钼钯4级及以上对象实行一次性补助500元乳腺组织病理学检查费。服务对象凭“两癌”检查机构出具的乳腺彩超或钼钯4级及以上报告单、医疗机构乳腺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身份证至各项目检查单位办理结报手续。

3.规范资金专款专用。“两癌”检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

1.2021年通州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解表

2.通州区妇女“两癌”检查免费项目清单

3.“两癌”检查机构基本条件

4. 通州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5. 通州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6.通州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控小组

附件1

2021年通州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解表

项目检查单位

项目宣传发动单位

任务数(人)

HPV

检测

备注

目标任务总数

失业妇女任务数

通州区妇计中心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10

825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80

280



通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兴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870

120



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60

260



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80

280



通州区第六人民医院

西亭镇卫生院

1645

145



石港卫生院

1965

165



通州区二甲人民医院

二甲镇卫生院

2130

330



通州区东社镇卫生院

东社镇卫生院

2590

90



东社镇五甲卫生院

30

30



通州区十总镇卫生院

十总镇十总卫生院

770

70



十总镇骑岸卫生院

1500

100



通州区第七人民医院

刘桥镇卫生院

1920

120



兴仁镇兴仁卫生院

940

90



兴仁镇四安卫生院

955

105



通州区第八人民医院

平潮镇平潮卫生院

3000

130

5200


平潮镇平东卫生院

1200

45


五接镇卫生院

1000

60


通州区川姜镇卫生院

川姜镇卫生院

1470

70



通州区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1260

60



合  计


28375

3375

5200


附件2

通州区妇女“两癌”检查免费项目清单

项目

内容

宫颈癌

检查

妇科检查

包括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取样+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氏染色检查

宫颈细胞学检查

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阅片;

HPV检测

(有条件地区)

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

阴道镜检查

对HPV16,18型、宫颈细胞学检查异常/可疑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宫颈组织

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人群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

检查

临床乳腺检查

乳腺视诊、触诊

乳腺彩超检查

乳腺超声评估BI-RADS分级

乳腺X线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为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并进行BI-RADS分级描述


乳腺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受检者凭组织病理报告单享受500元检查补助

注:以上免费项目分别按照宫颈癌94元/人、乳腺癌79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

附件3

“两癌”检查机构基本条件

一、初筛机构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通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门诊评估,有与“两癌”检查服务相适应的诊疗科目(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外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

2.配备与服务范围和能力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和物品,且人员、设施、设备和物品必须符合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要求。从事“两癌”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阴道镜检查人员需经专科临床进修并取得进修结业证书。

3.制定“两癌”检查工作制度和预防医源性感染措施并落实到位。

4.能够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提供服务。

二、接诊机构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接受初筛机构转诊所需的进一步检查检测、诊断治疗能力。

2.应为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三、第三方检测机构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病理检测项目。信用记录良好。

2.在省内设有专门的检测实验室,并有专人负责。质量及安全目标满足要求,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完善,有明确的质量、安全、服务承诺。

3.对被委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采集合格的检测样本。必要时制作相应的实验室操作手册、培训PPT 等,提供给委托单位。

4.按协议履行标本收集、实验室检测、检测数据反馈和提供检测综合统计分析报告给委托单位等。

5.严格遵守委托方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质控方案要求和频次做好内部质量控制,并按时将内部质量控制资料提交委托方。

接受委托方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质量控制。

附件4

通州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匡咏梅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钱素兵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徐 静 通州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卫东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飞 通州区总工会副主席

冯 楠 通州区妇联副主席

成 员:王玉琴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科科长

仲娟娟 通州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王宇慧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主任

钱建萍 通州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刘莉莉 通州区妇联儿童部部长

孙淑娟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孙淑娟同志为项目办主任。

附件5

通州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钱素兵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玉琴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科科长

孙淑娟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徐  洪  通州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肖继娟  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科副科长

王锦锦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瞿福娟  通州区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张贾红  通州区人民医院妇科主任

李  健  通州区人民医院外科主任

黄伯冲  通州区中医院外科主任

张慎忠 通州区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

宋卫国  通州区人民医院病理科主任

杨庆荣  通州区人民医院超声科主任

曹晓慧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群体保健科科长

张晓丽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科科长

吴锦燕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科副科长

附件6

通州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控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淑娟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锦锦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晓丽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妇女保健科科长

吴锦燕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妇女保健科副科长

沈庆国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副主任医师

卫丽丽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医技科副科长

张  磊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高新娟  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