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7025/2021-00079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号: 通卫健〔2021〕85号
成文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2 有效性:
名称: 关于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的通知
关于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的通知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1-04-12 11: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中的基础信息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减轻基层负担,有效提升档案利用率和群众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获得感、满意度,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实现全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符合健康管理要求,全面取消纸质健康。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提供“随身带”服务,向签约居民开放率100%。

二、“随身带”方式

我区居民健康档案“随身带”通过“通州卫生健康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生活号实现。

三、“随身带”内容

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等公卫服务记录、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档案历史数据清查。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在6月底前对辖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纸质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核对清查,通过多种途径更新信息,对已死亡或失联、失管的,要予以终止、清除;迁入迁出及时办理,确保所有信息真实、规范、完整。在此基础上向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提交取消纸质居民健康档案申请,各卫生院进行现场核验,进一步评估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所辖区所有村卫生室验收合格后,向区疾控中心公卫指导科提交《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申报表》。区级进行核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取消纸质健康档案,但重点人群辅助检查报告单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相关纸质材料仍需保存。

(二)落实建档及“随身带”告知。各村卫生室在清查档案的同时,告知档案内容、为何建档、如何用档,居民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的目的意义,签署知情同意“随身带”后,告知居民健康档案“随身带”方式方法,查阅步骤,保证2021年底签约居民健康档案均能实现“随身带”。

(三)做好档案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基层医疗机构在就诊、体检、随访、疾病筛查等服务环节,发现未建档的居民,通知其及时到村卫生室或由基层医疗机构直接建档;已建档居民,接诊医生及时更新信息,将服务信息入档,居民档案信息变动及时更新处理;居民通过手机调阅、查询、管理自己及家人的电子健康档案,维护档案个人档案信息,确认、补充档案所归集的服务记录,并及时到所在村卫生室更新。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是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理念和要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的有益举措。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居民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重要意义,卫生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年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建档条线负责人员是联络人,切实做好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工作;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都要强烈的责任心,面对面宣传引导居民,认真清理核查档案,确保居民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保证信息安全。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健康档案建立、维护、使用和管理各方责任。要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控制,确保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逻辑性等质量控制指标均符合要求。由于不真实、不规范、不完整的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引发的负面后果由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行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居民档案信息系统帐号管理,做好安全保护,杜绝个人隐私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艾滋病患者等档案暂不开放查询。

(三)强化宣传,开展社会动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居民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在为居民提供诊疗、公共卫生服务时,向居民开展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宣传,并主动征得同意调看服务对象的档案;未建档对象,应当引导其到所在村卫生室登记建档;宣传居民个人是自己健康档案维护使用的第一责任人,促使其主动参与居民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

(四)落实奖惩,确保工作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工作是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开放数量和质量与年度经费补助相挂钩。工作实施过程中,区卫健委组建专班,深入各地进行巡回督导,对后进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各卫生院要安排专班,深入村组开展指导,认真核查档案质量,对档案质量较差的村,落实帮扶,确保档案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疾控中心各分中心每月5日前,按每卫生院辖区,随机抽取20份已开放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核查真实性与规范性,并核查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居民是否可实现“随身带”,统计“随身带”行动进展情况,通报给辖区卫生院,并汇总后报区疾控中心公卫指导科,区疾控中心公卫指导科汇总审核后报区卫健委疾控科。区卫健委将定期通报,对进展快、完成好的单位将予以加分奖励,对进展慢、成效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任务影响全区总体进程的,将在年终考核总分中直接扣分。

附件:1.通州区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领导小组

      2.通州区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督查指导组

      3.通州区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申报表

      4.通州区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12

附件1

通州区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顾晓虎   区卫健委党组成员、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国彬   区卫健委卫监疾控科负责人

        黄毓毓   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武国胜  区卫健委信息统计科科长

        刘亚华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瞿葛熔  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  员:顾林峰  区卫健委卫监疾控科副科长

       袁玉华  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副科长

       邱  雯  区卫健委信息统计科副科长

       吴晓玉  区卫健委卫监疾控科办事员

       曹  建  区疾控中心公卫指导科负责人

附件2

通州区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行动督查指导组

组  长:刘亚华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顾林峰  区卫健委卫监疾控科副科长

       瞿葛熔  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  员:吴晓玉  区卫健委卫监疾控科办事员

        曹  建  区疾控中心公卫指导科负责人

        赵  强  区疾控中心金沙分中心负责人

        单  军  区疾控中心金新分中心负责人

        陈  香  区疾控中心平潮分中心负责人

        薛红军  区疾控中心兴仁分中心负责人

        周荣华  区疾控中心十总分中心负责人

 

附件3

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

基层卫生健康信息系统

建设情况

数据是核查,死亡、失访是否清理,迁入、迁出已实施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



电子健康档案真实性、

完整性情况

电子健康档案数量

高血压建档人数

糖尿病建档人数

老年人建档人数





电子健康档案

管理制度情况

是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请具体列出)


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服务情况

是否已提供向居民开放服务

实际开放居民数量




 

附件4

通州区电子健康档案向“随身带”行动工作报表

疾控分中心:

卫生院

签约居民数

签约居民档案开放数

签约居民档案开放率

已开放健康

档案核查数

知晓“随身带”行动,并会查阅人数

健康档案规范真实数

健康档案规范真实率









































合 计








注:各疾控分中心通过居民健康档案系统查询各卫生院情况,规范真实性各卫生院随机抽取20份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