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7025/2020-00047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号: 通卫健〔2020〕38号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2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0-04-02 16: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妇幼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0年南通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通卫妇幼〔2020〕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管理,我委制定了《2020年通州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2020年通州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妇幼健康规划落实年活动,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依法执业监管,严控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降低严重致残致愚患儿出生率,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一、推进妇幼健康系统工程

1.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牢固树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发展理念,在系统内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大科普宣教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建共享,引导树立自我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大力构建区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中心医院、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架构的服务网络;在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职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综合医院救治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功能,着力提升辖区协同防治能力。

2.推进规划纲要如期实施。对照省、市、区“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工作要点,梳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年内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并加强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市规划纲要终期评估准备工作。

3.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工作会议及妇幼健康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妇幼健康新需求及妇幼健康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我区“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二、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4.推进妇幼保健院建设。根据省、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提出“‘十四五’期间,通州区推进妇幼保健院建设要在规划、立项、用地等方面须取得实质性进展”的要求,我区将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区级妇幼保健院建设。

5.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内涵建设。结合国家、省、市妇幼保健机构考核指标以及江苏省等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制定我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等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工作;深化优质服务示范创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重点加强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内涵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全覆盖基础上,全区新增1-2家达到省定示范化建设标准的妇幼健康门诊。

6.提升妇幼信息化水平。继续规范做好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务实应用,配合做好优化升级工作,确保各单位做好妇幼信息系统对接后的规范使用工作;区妇计中心要做好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对接后的摸底调查和问题排查工作,与信息管理部门及时沟通,确保妇幼信息的连贯性、准确性和信息上传的及时性。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力度

7.建全救治体系。加强我区“两个”救治中心考核督查,建立救治中心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救治中心在危急重症管理救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优化区级救治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专科联盟运行模式,加大对基层帮扶力度。

8.提升救治能力。利用区救治中心及产科联盟平台,整合我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专家力量,加强危急重症人才培养;以孕产妇和新生儿主要死因为专题,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团队化危急重症人员及助产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产科急救演练和产科技能竞赛等活动,确保有效提升我区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

9.强化督促指导。继续深入推进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实施危急重症抢救报告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和约谈通报,定期举办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做细做实母婴安全保障服务,确保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10.推进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借助信息化手段,探索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新模式。探索建立以区级医院妇产科医生为龙头,镇级家庭医生为主体,其他科室的区级医生为补充的家庭医生签约区镇两级负责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1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程。继续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耳聋基因筛查等项目,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各筛查项目管理,及早谋划制定优化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中、高风险病案追踪随访工作,确保筛查出的阳性孕妇和新生儿得到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减少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确保项目做实做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惠及更多群众。

12.加大督导质控力度。

加强对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考核与质量控制,规范筛查项目的技术操作,确保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运转高效、转诊通畅、阳性病案追踪可查、阳性病案得到妥善救治,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13.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出生缺陷防治项目人员培训,开展基层孕产期保健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出生缺陷咨询、超声筛查等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1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确保辖区内与上级出生缺陷防治机构建立有效合作转诊网络,建成集产前诊断-筛查-采血点一体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管理体系,确保阳性个案得到有效管理。

五、做实做优公共卫生服务

15.扎实推进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做好做优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及避孕药具管理等服务项目的同时,要继续做好新增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江苏省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下发《通州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协同区总工会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文件规定,共同推进我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力争于4月份启动,9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加强质量控制,提升各项目实施单位“两癌”检查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级《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落实我区基本避孕手术结算标准,提高全区基本避孕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等新增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两癌”检查25000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500对、叶酸增补3900人的指标任务。

16.做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根据省、市卫健委统一部署,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和儿童纳入专案管理,举办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个案病例评审,加强多学科人才培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17.加强生殖健康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实施产后、人流后节育知识宣传和关爱行动,不断规范产后、人流后服务流程;会同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组织开展区级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人员技能竞赛。加强生殖健康相关业务培训;继续促进免费避孕药具在医疗机构有效服务全覆盖,加强青春健康教育宣教。

18.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管理,推动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提高避孕节育服务落实率,减少重复人流数量;按要求提供避孕服务项目,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区卫健委《关于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通卫健〔2020〕12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认真开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定期分析利用监测信息,落实综合干预措施,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

六、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19.扎实推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及省、市、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成熟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先心筛查工作和管理体系,确保各助产机构新生儿先心筛查全覆盖。区项目管理办加强平时督导与质控,逐步健全以各助产机构为筛查机构、通州区人民医院为诊断机构、借助市级儿童心脏病诊治水平较强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为治疗机构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一体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减少先天性心脏病所导致的死亡和残疾,改善先心患儿的预后,提高其生存质量。

20.推进在园儿童视力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8部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及省、市卫健委“关于做好0-6岁儿童视力健康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实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现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全覆盖;结合2019年度全区眼健康档案结果情况分析,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导辖区内幼儿园开展预防近视宣传教育及阳性病例诊治工作。

21.开展爱婴医院复核评估。根据《江苏省爱婴医院评估标准》、《江苏省爱婴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标准》等,开展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工作,启动新一轮爱婴医院评估工作,促进各爱婴医院提高母乳喂养率、改善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爱婴爱母氛围。

2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协同教育系统做好新开设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与协调,组织开展三年一轮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评审工作。

七、加强妇幼人才队伍建设

23.加大妇幼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妇产科、儿科、助产、出生缺陷防治等紧缺人才现状摸底调查,针对部分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紧缺的现状,与人社部门沟通,争取相关政策;各单位要对现有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根据需求要适当配足配齐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区妇计中心要利用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妇幼健康项目的专项培训。

八、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24.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管。按照《母婴保健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母婴保健助产、计划生育以及婚前医学检查等专项技术准入,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报名考核信息系统为抓手,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管,确保依法执业和服务安全;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年度校验工作;接受卫生监督部门按照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母婴保健技术机构和人员开展的抽查督导,依法规范母婴保健行为。

25.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按照《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规范》,严格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体系。上半年,将组织落实由助产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规定,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查,重点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下放后的相关单位房屋设施配备、业务流程等方面的督查工作。各签发单位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和警示教育;按照《省、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集中进档案馆工作。

26.加强妇幼队伍和行风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学习现代管理理论、创新思维与妇幼重要政策法规,全面提高妇幼行业管理能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规范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聚焦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强化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控,规范基本公卫、重大妇幼等项目资金使用,营造妇幼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医德医风水平,促进通州妇幼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