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1条,内容涵盖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文化活动回顾等多个方面,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宣传栏、公开栏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未收到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具体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信息公开、上报和统计。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进一步压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责任,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发布,确保不出现违规敏感信息。出台信息宣传工作评比方案,及时、准确、高效地展示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成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阵地,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进行目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发布内容和格式等,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务媒体的平台作用,通过南通州APP、区文化馆、区图书馆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定期更新文化惠民、公益演出等活动,发布最新工作动态,不断扩大文旅部门的影响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结合区政协民主评议、人大调研等工作,通过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对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事项、公开主体范围、公开内容等内容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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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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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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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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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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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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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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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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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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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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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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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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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方面。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频率较低。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的效率和便捷性,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与公众需求相匹配。
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