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批通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六批通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
通州区非遗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通州区朝霞路86号文博中心
邮政编码:226300
联系电话:0513-81651628,0513-86524666
附件1:第七批通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附件2:第六批通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
名单
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