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平潮镇**书店(王**)散发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局执法人员对通州区平潮镇**书店(王**)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通州区平潮镇**书店(王**)散发非法出版物。
通州区平潮镇**书店(王**)散发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项情形,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据法定职权对通州区平潮镇**书店(王**)作出没收出版物《教师用书区域地理》9本,处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7日履行了(苏通通)文综罚字〔2023〕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内容。
当事人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