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局执法人员对季**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季**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季**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情形,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局依据法定职权对季**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美术画册》等出版物28本、违法所得12元,处500元罚款。
当事人自觉履行了(苏通通)文综罚字〔202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内容。
当事人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