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2-2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7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按照年初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从而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做到重大事项按要求公开,一般事项及时公开,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本着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按照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对政策法规方面的内容进行长期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分工作阶段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各种传媒的辅助作用。围绕“七五”普法规划、统计宣传工作实际,利用大型综合调查、统计监审、各类业务培训、网络、报刊等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同时,我局出版了《通州统计年鉴2017》,每月编制发行《统计月报》小册子,制作“两会”手册服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年共撰写统计信息572篇,统计分析及课题61篇,为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四)完善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网主要对局机构设置(局主要职能、局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统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统计月报、年报及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以及新增工作内容,我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年统计工作,结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了“9.20”统计公开日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共计摆设展板8块,悬挂横幅2条,分发宣传册200余份、宣传单400余张,有效的推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知识和统计工作的社会普及度。我局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8条。在局外网发布和更新的工作动态、经济信息、调查制度、统计公报、数据等各类信息共计达256条,答复问题、咨询、建议27条。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我局在线运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项,并实现了全部事项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有效的提升了政务服务的行政效率。通州统计微讯运行以来在服务社会公众方面发挥了大作用,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统计信息48期,173条。此外,我局还在区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半年度和三季度统计新闻发布会各一次。向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报送文件19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为区政府、区局网站、通州统计微讯和档案局等,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统计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协调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且工作量也非常大,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上级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时录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格式不够规范;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有待提高,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的录入公开,加大政府信息的录入工作,凡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和整改工作,抓紧时间向网站录入信息内容,向信息公开要数量,逐步规范要质量,并按规定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