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5-06-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和“落实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工作大局,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更加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扎实有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适应新常态,明确新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革创新,争创一流,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通州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内容
  1.广泛深入宣传。
  全局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紧密联系工作生活实际,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党课、道德讲堂、文体活动、互联网络等一切传播手段和渠道,深入浅出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使“三个倡导”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开展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无处不在,人人知晓。
  2.开展宣讲活动。
  把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中心组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干部群众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改革创新时代精神,培育法治文化;邀请有关专家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市委有关精神,解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全面依法治国;听取先进典型,讲学习心得,讲践行核心价值观、创新、创业、创优的事迹;党员讲体会,通过专题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党员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章要求,讲践行核心价值观、投身改革创新的认识、体会、收获。
  3.实实在在践行。
  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等各类创建活动以及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道德讲堂主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争做到以下“十个一”,即用心背一背24个字核心价值观、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所在社区为居民组织的一项活动、学会一批法律条文、参观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会唱一首抗日战争歌曲、工作上作一个创新、帮助有困难的人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读一本优秀传统文化书、参加一次网络知识竞赛。
  三、工作措施
  把开展“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全局宣传思想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作为做好群众工作、推进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1.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全局干部职工都行动起来,参与到活动中去。在普遍参与中提振精神、受到教育、获得启迪、形成共识。要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业务工作能力和为人民服务能力。
  3.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活动中的亮点,及时总结新经验, 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有关申报材料报区委宣传部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