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巩固年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全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十总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压实,在全面巩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攻坚不放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广“一年小灶”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全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全面深化“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定型、具有特色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实现“六巩固、六提升”,即巩固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的践行质效;巩固安全生产责任,提升“照单履职、齐抓共管”的运行质效;巩固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控总量、减存量、防增量”的预防质效;巩固监管执法,提升“监管科学化、执法精准化”的法治质效;巩固本质安全,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现代化”的建设质效;巩固全员参与,提升“群防 群治、群策群力”的氛围质效。
三、重点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发﹝2019﹞140号)、《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发﹝2020﹞8号)和关于印发《十总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十政发﹝2021﹞26号)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督导组移交“四个清单”、要求三年“大灶”持续重点关注事项和国务院、省、市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深入分析查摆一年“小灶”后需进一步纳入三年“大灶”重点关注和破解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以及三年“大灶”需进一步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科技强安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深化道路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力度,根治‘百吨王’等安全痼疾”“严厉打击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确保农村农民安全出 行”“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全面提升消防快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聚焦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全面实现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信息化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餐饮场所燃气‘瓶改管’”“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全面推动96333 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效率”“压实建设工程施工监管责任,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管理”“打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健全基层网络职责”“解决智慧交通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管效能”“加大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积分制管理压实责任”“开展桥梁防碰撞和桥区通航安全整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加大对涉爆、铸造、动火、受限空间、登高、吊装等重点企业安全监管,精准化解重大风险”“全面完成省委巡视组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27项需在“大灶”中持续深化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扭住“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目标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管用举措,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特别是全镇20项、镇重点行业领域70项和十总镇4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镇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具体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
(二)强化巡察督导和巡查考核。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镇党委巡察督导重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三年“大灶”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区镇联动督导,加强专项整治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三)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小口切入开展整治,持续盯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危废处置、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百吨王”、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等重大隐患问题整治,特别对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督导组移交的重大安全风险 清单中整改清零的要盯住不放,防止死灰复燃,对持续推进整改的要纳入三年“大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四)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作。扎实深入推进“6 十 1”“四三三工程”、每月15日集中培训日、安全生产基础三年行动,根据辖区实际,细化安全生产举措。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作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