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镇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十总镇 发布时间:2018-12-12 09: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镇安委办决定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清当前全区在建及新开工的重大工程越来越多、复杂程度越来越高这一实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管执法,在全镇范围内形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和工作习惯,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百日大检查的范围覆盖全镇所有在建及新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特别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建设领域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部门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情况等。

2.企业方面。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标准化、安全投入、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抓住重点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入手,深入工地现场,查项目招投标、查分包发包、查安全管理、查教育培训、查专项施工方案、查安全技术交底、查现场安全管理、查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查项目应急管理、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要突出动火、高空、吊装、临时用电等重点危险作业,突出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部位;要突出检查岗位员工是否掌握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内容。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各村(居)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镇安委办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综合协调,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百日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镇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对行业领域内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组织对镇级行业领域大检查进行督查、抽查。

1、镇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等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

2、镇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

3、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

4、十总城管中队负责依法查处建筑、市政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镇建设服务中心移交的建筑、市政行业隐患和问题执法处罚;

(四)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自报活动。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6日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施工单位、每个工地。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各施工单位、各个工地要认真对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自查检查表》,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检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查单位留存,一份报送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0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检查。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复核制度开展普查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百日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2月11日至2月底)。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检查督查的基础上,对百日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百日大检查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要严肃查处,重新补课;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百日大检查成效。

五、工作制度

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镇安委办决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分级复核制度。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在此基础上做好市级复查抽查工作准备。镇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普查情况分别报备镇安委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信息报送制度。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保证有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情况通报制度。镇安委办每月汇总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百日大检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适时组织督查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跟踪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实施挂牌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百日大检查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查。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监管,确保百日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要加大百日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在百日大检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氛围营造。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大检查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百日大检查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要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长效机制。要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安防工程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工作监管措施和标准规范,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