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十总镇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五个年”活动工作成果,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积极落实各项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有效提升企业安全水平。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安委〔2018〕4 号)精神,特制订通州区十总镇2018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五项原则,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长效管理的运行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持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无事故的稳定形势。
二、整治重点内容
化工企业承包商管理治理,实现化工企业承包商规范化管理;安全标准化创建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0%,对已通过标准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考评细则审计企业达标运行质量;对“煤改气”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杜绝未经正规工艺设计、未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煤改气”项目。
三、实施步骤
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从3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至3月31日)
各村(居)加大对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实施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危化品从业单位加大宣传《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危险化学品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全面对照自查并落实整改。将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于6月20日前报镇安监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采用集中检查、突击抽查、组织夜查、督查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化工企业承包商管理治理,安全标准化创建,“煤改气”企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将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
镇安监所对企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办公室将组织对危化品从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其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龚志军任组长,朱异玲、徐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场监管、公安、安监组成。
2、明确重点,稳步推进。
按照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本镇内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3、强化监管,依法整治。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危化品从业单位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力、工作难以推进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提请区政府关闭,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