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镇渡海亭村红榉树采购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采购货物名称:红榉树
2、建设地点:十总镇渡海亭村
3、货物数量规格:数量3500株、胸径5公分
4、质量标准及要求:带35公分土球,送货至业主指定地点,保证树木成活率95%以上。
5、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 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7日。
6、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7、货物付款方式和时间
货物验收合格后,2017年年底前付80%货物款,余款待审计结束后2018年底前付清余款。付款需凭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支付,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付款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8、本工程最高限价14万元,高于限价为废标。
9、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低于且最接近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0.2万元整(现金)。
参加投标时请带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200元整,投标人将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一起密封,且写明采购货物名称、投标人姓名,否则作废标处理。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9:30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9:30 。
投标地点: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总镇司法所三楼)。
投标方式:现场报价。
招标单位:十总镇渡海亭村
联系人:吴坤兵 联系电话:15306277079
十总镇渡海亭村红榉树采购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总镇渡海亭村红榉树采购
投 标 书
十总镇渡海亭村:
(一)根据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公告的规定,经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质量达到 业主要求 。
(三)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