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鼓励扩大对外开放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政策意见 》的说明
来源: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2019年6月27日通州区人民政府于印发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43号),政策执行2年来,对我区鼓励扩大对外开放,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次政策修订,区商务局充分借鉴兄弟县(市、区)的经验做法,修订后的政策更加完善、内容更加系统,共6个方面18条扶持政策。

二、制定原则

1.紧扣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确定政策扶持导向,对于有利于促进高质量考核的项目进行优先扶持。

2.强化政策撬动性。每项政策内容都要有明确的撬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

3.注重对上衔接性。与南通市新政策保持无缝衔接,区级政策应作为对市级政策的补充,上级已有奖励政策的,区级原则上不再出台重复奖励政策。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意见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增减,调整了奖励门槛与标准,现共包括6个部分18条扶持政策。

第一部分:鼓励拓展对外贸易

主要突出外贸进出口龙头企业、中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共2条扶持政策。

第二部分:跨境电商项目

主要包括贸易补贴、物流补贴、电商平台运营补贴、房租补贴、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等5个方面的内容,共5条扶持政策。

第三部分:鼓励培育服务外包

主要包括做优服务外包企业、鼓励外包企业要素投入2个方面的内容,共2条扶持政策。

第四部分:鼓励发展电子商务

主要包括培育重点电商企业、培育重点电商平台、鼓励开展电商(含跨境电商)培训活动等3个方面的内容,共3条扶持政策。

第五部分:鼓励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发展

主要包括鼓励行业单位入库纳统、鼓励各类商业综合体或商圈管理公司共同推进行业单位纳统工作、鼓励企业壮大经营规模等3个方面的内容,共3条扶持政策。

第六部分:稳外资促发展

主要包括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重点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支持跨国公司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等3个方面的内容,共3条扶持政策。

新修订的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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