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292/2012-0003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2-05-21 | 发布日期: | 2012-05-21 | 有效性: | |
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
为加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局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局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科室(大队)。
三、考核内容
(一)制作本科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二)维护、更新、发布本科室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对本科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情况。
(四)办理并答复依申请的政府信息情况。
(五)协调确认本科室要公开的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情况。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宜情况。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领导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小组主要由办公室、人事科和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局其他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五、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一)日常检查。经常性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季度检查。每季度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统计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并及时通报结果。
(三)年终考核。各科室对本部门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评打分,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季度检查、科室自查的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好坏,作出最后评定,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未达工作要求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到全局年终绩效评估内容中。对违反《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由局纪委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七、本制度由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