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老字号”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南通市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有关单位(企业或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2. 品牌创立30(含)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 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 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5. 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6. 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具备“南通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商务部门申报,初审通过后,由市商务局组织调查鉴别、认定评审、公示、做出决定、复核、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
2. 资料提交: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并报市商务局。
3. 调查鉴别、认定评审:市商务局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
4. 公示:在市商务局网站或媒体公示拟认定的“南通老字号”企业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市商务局提出异议。
5. 做出决定:拟认定为“南通老字号”的企业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局做出决定,认定为“南通老字号”。
6. 复核:申报单位对认定结果有疑义的,可向市商务局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
7. 注册存档: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市商务局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
8. 核发证书:对通过认定的“南通老字号”,以南通市商务局的名义颁发牌匾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