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级公共海外仓申报条件是什么?
公共海外仓是指我省企业在境外投资或运营的设施,能帮助省内外贸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完成通关、仓储物流、营销展示、退换货和售后维修等服务,对开拓市场、带动进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发挥积极作用。申报条件如下:
(一)投资主体在江苏省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境外重点市场通过自建或租赁方式建立的自营仓库,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000平方米);优先考虑稳定传统主销市场、开拓“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市场的公共海外仓;
(三)项目已落地实施,运营情况良好,达到一定规模,具有可持续性,有明确的发展规划;
(四)提升带动作用强。为至少5家江苏企业(不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提供境外仓储物流、营销展示等服务;
(五)专业化服务水平高。运营团队具有国际化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先进,运营模式高效专业;熟悉了解目的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要求;具有自主研发或第三方的仓储管理系统,可对海外仓库存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
(六)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较大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