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通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推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制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亮点成效。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各项相关制度,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审计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的宣传,积极深入社区、学校,引导公众学习、熟悉和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信息得以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积极配合完成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在一馆两中心、校安工程、江海大道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先后参与区政府协调会120余次,提出各种建议意见400余条,为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在专项资金审计中,自拟课题紧紧围绕发展重点和民生热点,审计结果及时回应领导和群众的关注。
(三)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情况。在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执行《通州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州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通州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通州区审计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通州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通州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我局所有拟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通州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对信息公开中的过错行为,坚决严格责任追究。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切实将保密审查和公文审核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建立完善了新闻发布会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
公开了《通州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范性文件。
2、法规规章和规范。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公开了相关财经法规以及审计法规等法规规章和规范。
3、审计计划
公开了《通州区审计局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审计工作方面,公开了《关于2012年度慈善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1个公告,以及通州审计工作动态、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审计结果公告信息。 同时,坚持便民原则、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通州审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在公开审计局的信息之外,与“中国通州”门户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送达区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审计局没有接到申请公开。
四、咨询情况
2013年审计局没有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审计局没有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高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做到形式公开与内容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从注重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进行深化。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府网站等载体扩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约束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