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
来源: 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6:3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审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法规与审理科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拟订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改研究和综合利用。

(四)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五)电子数据审计科

负责“金审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合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审计;承担机关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六)财政金融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它财政收支,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镇(区、园、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组织审计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区级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七)绩效督查科

负责全区政策跟踪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组织审计国家、省、市和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参与国家、省、市和区开展的大督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八)行政企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组织审计区属有关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家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九)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与修复情况审计。

(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十一)经济责任审计科

承担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指南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