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港镇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来源: 石港镇 发布时间:2016-08-0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结构,推进乡村集约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科学引导农村发展,2015年初我镇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开展了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经过与各村的多轮对接沟通、征求意见和深化修改完善,现已完成专家论证、成果公示,即将上报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石港镇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情况向各位报告,请予审议。

  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通州区于2005年、2010年分别编制了两轮镇村布局规划。石港镇目前依据2010年镇村布局规划进行乡村地区的建设管理。在该轮规划中,石港镇共布局居民点43个,其中35个得到一定程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整合了分散的自然村落,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规划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居民点布局与土地利用衔接不够,实施受到影响;居民点布局数量过多、建设过于分散,各居民点实施规模太小、不利于公共设施配置等。
二、村庄分类与布点
1 .村庄分类
规划将自然村庄分为重点村、特色村和一般村,其中重点村和特色村是规划发展村庄。
“重点村”:重点发展,为一定范围内的乡村地区提供综合公共服务。
“特色村”:特色发展,不承担综合服务功能,但要在产业、文化、景观、建筑等方面突出特色,打造品牌。
“一般村”:未列入近期发展计划或因纳入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居住安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村庄,是重点村、特色村以外的其他自然村庄。
随着村庄经济社会发展,一般村可通过规划调整转为重点村或特色村。
2 .规划发展村庄数量的引导与控制
规划主要依据上轮规划实施综合评估、现状基础综合、现状特色梳理确定。
规划选取实施规模、区位条件、设施配套、用地条件、实施机制可持续性、镇村意愿六项要素,对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实施情况较好的居民点优先选择为重点村。
规划优先选取适宜作为村庄形态发展的被撤并乡镇集区、已评为省三星级康居示范村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条件较好的村庄、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村庄作为重点村。
石港镇现状基础较好的村庄为石西村、石东村、渔湾居、乐观村、睹史院村、江海村、新貌村。
规划通过对特色资源梳理确定特色村。优先选取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特色产业发展较好的村庄,自然景观、村庄环境、建筑风貌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或有较大发展前景的村庄。
规划通过“基本生活圈”模型计算,确定以 1公里 为服务半径的情形下,石港镇共需42个重点村即可覆盖现状全部村庄。
根据通州区各镇区位及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差异,将全区分为环城区区域和外围乡镇两类区域。
环城区区域主要包括通州城区周边和南通主城区周边乡镇,其规划城镇化水平较高,且与通州城区、南通主城区具有连片发展的趋势。该区域内的乡村公共设施配置应当优先考虑与城镇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外围乡镇城镇公共服务辐射能力较弱,乡村地区应着重考虑通过重点村加强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
考虑到服务半径、基础设施建设,石港镇最终确定27个规划发展村庄。
石港镇主要涉及的村庄发展受限制区域为交通防护廊道及公用设施限制区。
防护廊道内的现状已形成村庄尽量迁建,规划发展村庄则需进行防护隔离。
石港镇内涉及到的重大公用设施主要为变电站,根据安全防护及影响半径,确定规划发展村庄防护距离。
现状已形成村庄尽量迁建,规划发展村庄则需按照下表进行防护隔离。
石港镇内涉及到的重要市政廊道主要为高压线。对于现状保留及规划高压线的走廊通道控制具体如下表。限制区内的现状已形成村庄尽量迁建,规划发展村庄则需按照下表进行防护隔离。
通过多轮镇村沟通,最终确定石港镇规划发展村庄30个,其中重点村23个,特色村5个,重点特色村2个。具体如下表所示。
 
  石港镇规划发展村庄一览表

序号
行政村
名称
现状自然村庄数量(个)
规划发展村庄名称及数量
重点村
特色村
重点(特色)村
名称
数量(个)
名称
数量(个)
名称
数量(个)
1
四港村
55
四港新村、栾甸村
2
港西村
金北村
2
 
0
2
金庄居
34
金庄南村
1
 
0
金庄北村
1
3
志田村
58
白荡村、志田新村
仟港村、屯天河村
4
 
0
 
0
4
睹史院村
41
睹史院新村、石北村
2
 
0
 
0
5
北渡村
51
戴湾村、丁家渡村
2
 
0
 
0
6
花市街村
54
花市街南村、三窑村
2
 
0
花市街北村
1
7
石东村
23
小渡桥村
1
紫鑫村
1
 
0
8
乐观村
51
乐观新村、三星村
2
乐园村
1
 
0
9
新貌村
61
新貌新村、蔡坝村、思源村
3
-
0
-
0
10
马道村
55
板桥村
1
三枫村
1
 
 
11
江海村
55
荷花池村、江海新村、许港村
3
 
 
 
 

 
三、村庄建设指引
1 .村庄建设引导
规划发展村庄允许依据现状新建、扩建、翻建。对于近期建设需求量较大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划发展村庄,允许其适度拓展建设用地边界。规划发展村庄依照所处区位及建设要求的差异,分为安置区和农村居民点两类。安置区为靠近镇区、处于城镇发展远景范围内的重点村,应当依照城镇小区标准进行建设,控制低层住宅建设,以多层的建设模式为主;农村居民点则以低层建设为主,但应注重土地的集约利用。金庄社区街道;花市街村四十九组;新貌村十二组、十五组;睹史院村三组均为安置区,应采取多层的建设模式。
一般村不得新建、翻建,允许现状用房原地、原高度、原面积加固改造,但总体建设用地应逐步缩小。近中期由于城镇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整体搬迁的村庄,应严格控制。
处于城镇规划范围以外的工业用地,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2 .村庄形态与特色保护
规划发展村庄的建设管理应注重保护和延续乡村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应重点保护好乡村地区富有地域特色的河流水系,维系原有的水网格局。
规划石港镇具有特色发展前景的村庄7个,为花市街北村、金庄北村、港西村、金北村、紫鑫村、乐园村、三枫村。
四、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 .等级划分
在规划发展村庄建立三个层级、五种类型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分别确立其配套标准。
I 级公共服务设施为被撤并乡镇,作为片区中心服务周边若干行政村。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尽可能保留,并根据服务需求进行完善,应符合省、市相关规定。
II 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范围原则上涵盖一个行政村,服务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人左右。公共服务设施应符合省、市相关规定,并鼓励空间多功能复合利用。布局位置宜选择在村委会所在地的规划发展村庄。
III 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范围涵盖一个独立的规划发展村庄及周边适度的一般村庄,服务人口规模一般在1000人左右。公共服务设施参照行政村,适当减量或有选择性配置。
根据规划发展村庄区域位置,II级和III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近郊型、远郊型两种类型。近郊型即靠近城镇规划范围的规划发展村庄,其公共设施宜充分利用城镇设施,可适当减少配置;远郊型即远离城镇规划范围的规划发展村庄,其公共设施需满足村民生活需求,应全面配置。
  2 .设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应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村庄入口集中设置,具体配建要求和规模应按规定执行。
  五、村庄公用设施规划
1 .给水工程
用水定额:规划村庄人均综合用水量按150200/人日计算。
村庄供水主干管成环布置,村内供水以环状为主,支状为辅,管材应优先采用PE管等新型塑料管或球墨铸铁管。供水水压:村内供水水压应满足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为510米,两层建筑物为1012米,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加 4.0
I 类规划发展村庄、具有旅游特色的II、Ⅲ类规划发展村庄,村内至少有一条管径不小于DN100毫米的供水干管,且成环布置,供水干管设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 120
2 .排水工程
规划发展村庄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一般村庄宜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污水收集系统的规划发展村庄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已建成合流制收集系统的规划发展村庄,应尽量创造条件进行改造;近期确实无法改造的,宜采用截流式合流制,中远期仍应逐步改造为分流制。污水排放系数取0.85
其它污水量(管道渗水等)按总污水量的10%计。
遵循“接管优先、相对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污水收集处理模式分以下四种:
①纳入镇区集中污水处理系统。I类、II类(近郊型)、III类(近郊型)规划发展村庄,该类型和城区、镇区无重大交通、区域河流等重要基础设施隔断,污水宜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②村庄相对集中收集处理。II类(远郊型)、III类(远郊型)以及①条以外,被重要基础设施隔断,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较好等规划发展村庄。可选用“生物-生态”组合污水处理模式,如“厌氧池-自流充氧接触氧化渠-人工湿地”、“厌氧池-脉冲生物滤池-人工湿地”、“厌氧池-风帽滤池-人工湿地”等工艺;有条件的村庄也可选用“水解酸化-好氧生物处理”等处理效率较高、运行费用较高的传统生化处理工艺;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并对排放水质要求高的村庄,可选用膜生物反应器(MBRSBR)等工艺。
3 .电力工程
按照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要求,努力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使村级电力网的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供电服务实现与镇区指标一致。
全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10Kv/20KV开闭所,镇区10Kv/20KV电力线路采用埋地敷设,送至各村庄的电力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电力线路原则布置在道路两侧;规划发展村庄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合理设置10kV变压器数量及规模。
一般村采用杆上变,保证村内杆线无安全隐患。
4 .通信工程
随着电信和邮政业务的发展,远期可考虑扩大镇区电信局和邮政支局的规模,为全镇域服务。
一般村通信设施维持现状,规划发展村庄通信设施设置依据以下标准:
电信:每村不少于1个光节点,每个光节点2000线。
移动:合理布置移动基站,确保村庄信号全覆盖。
有线电视:按每5002000用户1个光节点布置,有线电视的普及率达到100%
邮政:镇区周边村庄不设置邮政代办点,其它规划发展村庄每村一座。
5 .能源工程
有条件的规划发展村庄远期采用管道天然气,供气从镇域天然气管网引入,其余规划发展村庄采用罐装液化石油气、电力作为能源。鼓励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节约能源。
I 类、II类(近郊型)、III类(近郊型)规划发展村庄,该类型和城区、镇区无重大交通、区域河流等重要基础设施隔断,远期规划采用管道天然气。
其余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优先采用罐装液化石油气,并以电能为辅。
6 .环卫工程
规划发展村庄环卫工程设置标准:
垃圾收集站:III类(近郊型)、III类(近郊型)类规划发展村庄,纳入城镇垃圾收集体系,其它规划发展村庄每村不少于一座,收集站应有不小于 2的绿化隔离带;
垃圾收集点:禁止使用垃圾池,采用封闭式分类垃圾收集桶,按服务半径不超过 70配置;
果皮箱:村庄主要道路布置果皮箱,果皮箱的间距不超过 100
公共厕所:结合村庄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活动与健身场地,合理配建公共厕所。1500人以下规模的村庄,宜设置1~2座,1500人以上规模的村庄,每增加1000人增设一座;
有旅游功能的特色村庄应选择与特色相协调的环卫设施形式。
一般村环卫工程设置标准:
应保持村内主要道路两侧、民居周围无积存垃圾,垃圾收运设施可选用容量适中、风貌协调的垃圾桶进行村庄垃圾收运,垃圾桶摆放的位置应方便村民投放且不影响周边环境。
  以上报告敬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