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群工作局
(一)综合科(法制科)
负责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工作;负责领导公务活动和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起草重要文稿以及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党委会、镇长办公会议、党联席会议等会务组织、材料准备、记录和纪要整理;负责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运转和归档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办公室自动化工作;负责印鉴的使用、保管;负责文印、报刊分发工作;负责档案工作,保管好档案室各类设备;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各方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接待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机关食堂、物业、办公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办公用品采购和发放管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拟办的事项督查落实情况。
(二)组织人事科(人才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工作;负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订、考核、督查工作;负责镇管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及办理任免、待遇等审批手续;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党代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负责贯彻落实《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续保工作;负责协助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劳动保障相关纠纷的调处;负责指导下放权力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村级劳保协理员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群团工作科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大决策决定;负责组织对党员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负责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负责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镇管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日常更新、维护和网络舆论监督、搜集;负责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处理,上级信息的上报下传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查掌握联系各级政协委员;负责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与海外侨胞人士、社团的联络工作;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负责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整合优化统战领域的人才资源;负责指导民族与宗教工作。负责全镇的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工作;负责联系镇人大、政协工作,做好镇人大代表意见、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发展局
(一)投资促进科
负责制定区域内招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招商信息,建立客商信息库,对招商引资项目库进行完善和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及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负责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为入驻企业在项目洽谈、立项、签约、落地等过程提供全方位服务;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进度跟踪,协调解决入驻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相关诉求。负责全镇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评估、洽谈和实施工作,并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经济运行科
负责组织落实工业经济运行政策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测、分析和预测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跟踪调控目标的完成情况,草拟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编制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监测月报;负责规模工业企业的申报工作,建立规模工业企业台账;负责相关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载体及科技人才载体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服务业发展科
协助做好服务业项目的建设开发服务工作;负责服务业相关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四)环境保护科
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依法监督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三、建设局
(一)规划管理科
负责拟定区域内建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审核、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人防工程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建房的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利用报批和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二)建设管理科
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安置房工程的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共建设项目的申报、预算编制、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项目的建设、监管、验收和结算审核;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料整理与归档;负责区域内农房改造。
(三)动迁安置科
负责拆迁安置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审核拆迁安置等有关方案;负责参与土地征用、政策处理、拆迁安置工作,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调查摸底、评估、征用与补偿、安置等工作;负责宣传拆迁安置政策,及时协调处理好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总体协调。
四、农村工作局
(一)农村改革科
研究拟定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负责农民收入提升工作。
(二)农业服务科(畜禽防疫科)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绿化工作;负责种畜禽管理、兽药监督管理及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管理工作,促进水产业的发展;负责农民的教育、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三)水利与农资开发科
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做好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和审查、监管各类水利围垦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水政监察、水土保持检查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旱、防台工作。
(四)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科
负责农村农路管养、河道管理、绿化管护、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业局
(一)文教卫生科
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工作,构建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等活动;负责指导村、社区、单位开展文体活动,培养农村文体骨干和文体志愿者;配合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设施;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负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生育证审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考核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计生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格执行人口计划,控制人口增长,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好餐饮服务、药品药械、保健品、化妆品管理工作。
(二)民政福利科
贯彻执行上级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敬老院管理、建设,做好五保供养金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工作;负责推进殡葬改革管理;负责残疾人管理、双拥、老龄、慈善救助和移民安置工作。
(三)社区服务科
指导全镇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委会班子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六、财政局
(一)预算科(国库科)
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负责管委会下属各部门预算的编制;负责财政资金核算管理、使用调控和监督;负责办理预算资金的收支核算;负责财政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管委会下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审核,对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管理;负责税收收入的组织、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
(二)经济建设科
负责拟订本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按进度拨付工程资金;对重点项目开展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负责竣工工程项目的财务决算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及财务管理。
(三)综合管理科
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公有资产配置、更新、报废等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资产清查、评估和统计报告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担保和收益等事项的审批与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组织、管理本级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七、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一)综治信访科
负责综治和平安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综治e网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镇政策等项目建设社会稳定危险评估工作;负责阳光信访工作;负责区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办理;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各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归口管理信访工作。
(二)矛盾调解科
负责调查、研究、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负责接待、登记来访人员,解答来访人员的咨询并做好记录,协调处理各类信访事项。
(三)司法行政科
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负责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监督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负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负责网络相关舆情导控等工作。
八、综合执法局
(一)督查科
负责对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综合执法中队
负责区域内镇区管理、控违治违、渣土管理、废品收购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处罚、行政指导工作,负责执法过程中的协调等工作。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监管科
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执法中队
依据上级安监部门的委托和授权,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十、便民服务中心
(一)行政服务科
负责承接下放审批事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心各项政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中心运行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服务中心提供各类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做好进驻部门组织协调和业务衔接工作;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的各类办证及审批事项,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负责对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受理及处理;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
(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受理并依法组织各类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负责项目交易的备案审查、告知、登记、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报名及开标、评标、定标、中标或成交公示、招投标材料归档;负责为招投标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调解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等;负责使用和联系招投标专家库中的专家评委,按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拟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初核、报审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具体牵头负责由本部门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十一、纪工委
(一)监察审计科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受理行政效能监察投诉;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所辖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负责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实施离任及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园区财务、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审计。
(二)行政督查科
负责对所辖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执行党委政府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辖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镇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