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石港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通州区石港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
规划范围:东起石渚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洋兴路,北至九圩港及港北路一线,规划用地面积约11.3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5-2030年,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产业定位:重点打造生活片区、工业片区。其中,工业片区规划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高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轻工类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科技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给水依托南通洪港水厂、狼山水厂;排水依托渔湾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1万吨/天。不实施集中供热。
2、评价结论要点
石港科技产业园的发展规模与规划基本一致,已入区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用地布局规划基本相符,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规模较小,均未超过规划环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产业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绝大多数公众对石港科技产业园的发展持支持态度。产业园较好的落实了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
3、公众意见征询
①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②征询对象:石港科技产业园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③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或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④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4、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 人:季主任
联系电话:15251632859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10628660
电子邮件:jingw_2@163.com
具体见附件:
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规划(2015^LLF2030年)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二次公示稿03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