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qsgz/2023-0012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文号: 石政发〔2023〕22号
成文日期: 2023-06-25 发布日期: 2023-06-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来源: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发布时间:2023-06-25 13: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求,进一步拓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通政传发〔2023〕25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重点整治内容通知如下。

一、危化品

1.重点整治全镇化工(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风险隐患。〔责任单位:镇安监局牵头,镇经发局、镇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石港分局,各村(社区)〕

2.重点整治化工(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具体、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年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规范优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培育安全管理内生机制。〔责任单位:镇安监局,各村(社区)〕

3.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不规范问题,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电子票填写和审批,有效防范特殊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镇安监局,各村(社区)〕

二、冶金工贸

4.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车间、班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员,年底前完成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劳动密集型“生命通道”专项检查企业的全覆盖执法检查。〔责任单位:镇安监局、石港派出所,各村(社区)〕

5.重点整治粉尘涉爆、金属熔融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具体,以及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等危险作业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年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规范优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培育安全管理内生机制。〔责任单位:镇安监局,各村(社区)〕

三、城镇燃气

6.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年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党群局、镇建设局、镇经发局、党政办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7.重点整治“灶管阀”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年底前非居民用户全部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党群局、镇建设局、镇经发局、市场监管局石港分局、党政办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四、既有建筑和自建房

8.重点整治既有建筑结构安全问题,健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隐患整治。〔责任单位:镇建设局牵头,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9.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6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并录入国家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做到“应排尽排、应录尽录”。加快推进隐患自建房安全评估和鉴定,对于经鉴定为C、D级的房屋,“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国家、省、市、区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整治。〔责任单位:镇建设局牵头,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五、建筑施工

10.重点整治建筑工地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施工现场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提升标准〉的通知》落地落实。〔责任单位:镇建设局牵头,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11.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等措施,推进溯源治理,强化市场、现场联动,深化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监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镇建设局牵头,各村(社区)〕

六、道路交通

12.重点整治省、市、区级挂牌督办的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点位,突出近三年内发生亡人事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同一规律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路段,以及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社区)〕

13.重点整治镇管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持续推进镇管道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路口通视区整治行动,完成上级交办督办农村地区重点隐患平交道口治理。对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社区)〕

七、消防

14.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培训“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强化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应用。〔责任单位:石港派出所,镇消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15.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大力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责任单位:石港派出所,镇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石港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八、森林防火

16重点整治森林防火意识偏弱、隐患排查不足的问题,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推广森林防火码、宣教码,确保“一长两员”应知尽知,增强民众森林防火意识;按序时完成森林火险普查工作,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社区)〕

九、旅游景区和文娱项目

17.重点整治渔湾旅游景区范围内的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各村(社区)〕

18.重点整治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石港派出所、安监局,各村(社区)〕

十、学校实验室

19.重点整治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不彻底、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健全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镇环保办,各村(社区)〕

十一、特种设备

20.强化叉车安全监管智能化、实时化水平不高的问题整治,通过“技改”实现事前预防功能、“保险”实现事后兜底保障、“共享”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年底前实现叉车“技改+保险”覆盖率90%以上。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整治,持续巩固推进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石港分局,各村(社区)〕

21.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通过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进行绑定,实现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精准培训、精准考核,全面提升作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年底实现相关设备的对应作业人员绑定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石港分局,各村(社区)〕

十二、醇基燃料

22.重点整治醇基燃料与瓶装液化气、管道液化气等在同一空间同时使用,以及使用非法醇基燃料等问题隐患,进一步加强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全流程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石港派出所、镇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镇经发局、镇安监局、为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石港分局、消防救援站、镇环保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和化工、烟花爆竹、油气长输管道、电力、船舶修造、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危废固废、地下管网、农机、医疗卫生、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等传统行业领域,以及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落实调度汇总机制,每季度末向镇安委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督促检查,压茬滚动推进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安委办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