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sgz/2025-00123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 文号: | 石政发〔2025〕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公室(中心)、镇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可根据此预案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预案。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地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快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恢复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因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损害及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通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州区石港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石港镇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等可能导致的全镇普通国省干线道路毁坏,交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等情况。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以人为本、科学应对。严格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采用科学的办法和先进的手段,保障道路交通持续安全畅通。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果断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组织应急救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5风险评估
(1)概况
石港镇位于南通市北部、通州区的南隅,各主要交通干线穿境而过。
(2)风险分析
根据本镇的道路交通等情况,本区域内存在以下几种风险因素:一是路面损坏,二是部分道路交通设施不全,三是道路岔口较多。
(3)重点保护
部分转弯半径较小的交叉口处。
2.组织指挥体系
2.1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镇党委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指挥长: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
成员:石港交警中队、石港派出所、镇域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建设工作办公室、民政部门、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宣传部门、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石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村(居)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启动应急预案,收集事故情况,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村(居)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紧急援救;及时将事故情况向上级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事故情况的指示;部署和组织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村(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承担其他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事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需要,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应急救援组、专家技术组、道路抢修组、交通疏导组、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舆情管控组、事故损失统计组。
2.2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石港交警中队,承担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石港交警中队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汇集上报事故处理和救援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商情况;组织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活动;起草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村(居)应急处置组
村(居)应急处置组是村(居)道路交通应急救援的工作机构,由村(居)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居工作人员、安全员(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志愿者、片区队长、民兵等人员组成。其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与镇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3.信息报告
3.1信息接收
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上级部门通报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接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村(居)委员会及个人报告的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根据相关要求,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并向相关成员单位传达。
3.2报送内容
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防止片面性。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3.3预警行动
各部门、所在村(居)密切关注道路交通事故变化及发展趋势,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地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1)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
(3)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5)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4.2应急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居)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开展自救互救,镇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
(1)应急救援组。由石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牵头,石港交警中队、石港派出所等单位协助。负责制定抢险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组织营救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有关人员,汇总、报告抢险救援情况,实施抢险现场秩序管制。
(2)专家技术组。由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联系区应急管理局及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助。负责为道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3)道路抢修组。由镇建设工作办公室牵头,石港派出所、石港交警中队、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供电所等单位协助。组织对公用设施的防护、巡查、抢修和排险,尽快恢复供水、供气、供电,汇总、报告基础设施保障情况;协助组织修复损毁的管养交通设施,保障所辖交通干线和抢险重要路线的畅通;抢修、恢复通信基础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4)交通疏导组。由交警部门牵头,石港派出所、石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村(居)等单位协助。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绿色救治通道等工作。
(5)医疗保障组。由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牵头,区市监局石港分局等单位协助。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收治入院,加强食品、环境、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群众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汇总、报告医疗救治情况。
(6)后勤保障组。由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牵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石港派出所、建设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协助。负责应急处置资金、救援物资的筹集和应急物资库的建立。
(7)舆情管控组。由镇宣传部门牵头,镇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建设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协助。负责组织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8)事故损失统计组。由石港交警中队牵头,石港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镇域指挥中心、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建设工作办公室、民政条线、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宣传部门、石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村(居)等单位协助。负责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汇总损失情况,起草事故调查报告,报镇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各组处置小组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当上级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处置工作组服从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道路交通次生事故的后果基本消除,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家属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对受损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影响的生产经营进行恢复的建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家属,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总结评估
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改进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预案管理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石港交警中队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后实施。
6.2宣传培训
石港交警中队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定期涉及本预案内容的相关培训工作,提升处置能力,做好培训记录。
6.3演练
石港交警中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活动,增强和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反应能力。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石港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