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zqsgz/2019-00057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 文号: | 石政发〔2016〕22号 | ||
| 成文日期: | 2016-05-09 | 发布日期: | 2016-05-09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6年石港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村(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6年石港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和职责组织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
2016年石港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南通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南通市通州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试行)》、《2016年南通市通州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把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防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隐患治理、效果确认、监督管理”闭环管理长效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针对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种植养殖、屠宰、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2016年重点突出以下方面的排查:
(一)种植养殖及屠宰环节。重点排查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猪肉产品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猪和畜禽屠宰环节不执行规范操作等行为。
(二)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采购验收到成品出厂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超范围添加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食品加工小作坊非法生产加工行为。
(三)销售环节。重点排查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合格食品,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学校周边超市、食杂店、农村市场等;网络销售平台非法食品销售行为;消费者举报较多的食品品种。
(四)餐饮环节。重点排查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店、托老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配送企业等。
(五)农村集体聚餐服务环节。重点排查民间厨师体检和培训情况,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质量,食品加工质量等。各村(居)协管员、信息员要严格执行农家宴申报登记和分级指导制度,按时汇总上报《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记录表》,及时报备一次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农家宴,各种台账资料要真实齐全。
(六)保健食品环节。重点排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保健食品标识、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保健食品整治情况。
(七)其他环节。各村(居)、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排查重点。
三、工作步骤
(一)明确职责,宣传动员(5月15日前)。镇食安办、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南通市通州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试行)》、《南通市通州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本方案不断细化工作流程,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同时开展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
(二)集中排查,建立台账(5月16日至6月30日)。镇食安办、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要加强风险监测、社会舆情监测和群众参与,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本镇、本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分析研判,治理整改(5月15日至9月30日)。各村(居)、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对本地本单位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并按要求上报。根据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整改到位或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效果确认,完善机制(10月1日至11月20日)。镇食安办、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进行确认,进行工作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把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兼顾日常监管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障经费,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统筹协调,建立机制。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
(三)突出重点,周密部署。要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及薄弱环节,确定排查重点。要探索隐患排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特别是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晰的区域,及时明确责任部门,不留死角和盲区。
(四)注重实效,及时处置。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及时进行科学处置,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本镇和本环节食品安全。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跟踪复查。
镇食安办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度各村(居)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请各村(居)、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于6月8日前、11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阶段工作总结)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