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qsgz/2023-00105 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发布机构: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文号: 石政发〔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05-24 发布日期: 2023-05-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石港镇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港镇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发布时间:2023-05-25 09: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石港镇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石港镇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石港镇农村公路在发生突发事件:灾害、事故或战争导致交通截断时,能迅速及时抢险,保障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石港镇农村公路管护范围内的公路、桥涵突发事件抢险保畅通的应急救援。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港镇经济工作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对公路、桥涵损害后造成的公共安全危害,做好紧急抢险保畅通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原则

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证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安全、畅通,抢救因本灾害造成损伤的人员及车辆,抢修因灾害造成的公路及相关设施损毁的地方,尽快恢复交通,防止阻塞现象的出现和发生,即保通、保畅、保安全。

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时应坚持的原则是:

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2.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高石港镇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和应急抢修能力。

3.公路桥涵毁坏,坚持就近保障的原则,由公路桥涵所在居委会或就近公路养护人员组织抢险工作,并及时向区、镇农路办报告。

三、农村公路突发事件抢险修复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石港镇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曹文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顾朱剑、副镇长朱小祥、宣传委员杨梅、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邵峰清担任,成员为:卞红卫、秦汉新、蔡志梅、宋金华、许建、陈剑锋、钱斌、汤范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港镇农路办,主任由顾朱剑同志兼任,设应急分队,应急增援分队和应急加强分队。

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指示、命令。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路桥、涵损毁情况,正确做出判断,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

3.根据公路桥、涵损坏程度,启动相应抢险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

4.保持通信畅通,随时通报抢险修复情况。

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成员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公路桥涵毁坏情况,为上级决策提供所需信息。

2.依据领导小组的命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行动。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公路、桥涵毁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随时调整公路桥涵抢险修复工作预案。

4.组织在公路桥涵毁坏路段设置醒目的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5.做好公路桥涵抢险物资、机械设备调配工作。

6.发生公路桥涵毁坏等灾害,要及时抢险,及时救护被困人员,及时疏通公路,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恢复交通。

四、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的编成与物资准备

(一)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编成

1.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分队

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队的基本组成力量为:镇农路办全体成员及镇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其任务是:在第一时间投入公路、桥梁抢险修复工作,保持公路畅通无阻。

2.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增援分队

增援分队为石港镇成立的应急抢险救灾队。由石港镇政府根据抢险情况指派调动。其任务是:及时支援第一线快速反应前线应急分队,加快公路、桥梁抢险修复工作速度。

3.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加强分队

在险情重大,工程作业量大,需要人员加强时,由地方管理单位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指令所在居委会,及时组织民工加强分队(即附近村庄的人民群众参加抢险工作)。其任务:加强公路、桥梁抢险修复力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任务。

以上队伍要进行模拟演练,熟悉工作程序,以保证一声令下,立即投入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修复工作。

(二)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准备

1.抢险车辆、机械:工作小车3台,由镇政府安排。货车2台、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工程运输自卸车及四轮车4台,从社会调用,列入常备编制与应急状态。

2.抢险物料:编织袋300条、草袋100条、塑料布100平方米,由石港镇政府组织储备。

五、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启动程序

根据通州区农村公路桥涵保障工作的要求,以及农村公路突发事件中公路、桥涵毁坏程度,并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适时启动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预案。

(一)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启动条件

水毁:预报灾害即将危及公路及桥涵的安全,已经发生的灾害造成公路中断交通。

塌方:预报的灾害将危及公路、已发生滑坡、塌方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受损、交通阻塞。

翻浆:公路连续发生翻浆,通行不畅,干线公路连续翻浆500米以上,一般公路翻浆1公里以上。

地震:造成的桥涵垮塌和公路阻断。

战争:造成的桥涵垮塌和公路阻断。

(二)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启动一级响应程序

区、镇骨干公路发生公路桥涵毁损,出现人员、车辆受阻,必须立即组织抢险时,在镇农村公路办公室组织抢险可完成时,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并先由公路管理站、交通运输局派出人员,指导现场抢险,尽快疏通公路,保证通行。

(三)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启动二级响应程序

发生公路桥涵损坏严重,其所在村、居委会不能完成时,启动二级相应程序,由镇政府组织年轻力壮人员及机械成立抢险队,配合镇政府应急抢险队伍实施重点抢修,恢复交通。

六、组织指挥程序

(一)一般公路桥涵抢先修复工作的现场指挥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

(二)重要的骨干公路桥涵抢险修复工作,由镇政府负责。

(三)组织相关程序

1.发生公路、桥涵损坏或阻断时,按本预案规定石港镇政府组织抢修。

2.发生公路、桥涵损坏或阻断时,及时向区交通运输局或区人民政府汇报,并负责收集损坏情况与评估。为抢险救灾和恢复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应急抢险分队与抢险指挥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制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方案,立即组织抢险修复,并将所需人员、设备、物资的数量统计并上报石港镇农路办。

4.物资运输组在接到命令后立即将所需物资采备齐全运到现场。

5.公路、桥涵损毁程度较严重时,抢险指挥组将情况向上汇报险情,请求紧急支援。

6.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要修复公路设施,恢复公路正常交通,确保车辆通行顺畅和通行安全。

七、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必须始终在岗,确保通信畅通,特殊时期保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传达上级的指示、命令,请示、上报有关情况,镇农路办桥平时以有线通信为主,联系电话为:0513——80606621,突发事件以手机通信为主,手机号码:18360009680机械车辆紧急调动手机号码:15206299680。 

(二)公路保障

公路桥涵的维护、抢修和抢险任务由镇、村组成的抢修队负责。公路的管理、管制及清障等由镇政府负责,必要时报请上级交给公安交警负责。

(三)机械设备保障

抢险所用工程运输车辆与机械由从社会调用并建立长期联系,所有接卸设备要经常进行日常保养、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遇有情况,能够随时出动,执行抢险任务。

(四)物资与技术储备保障

根据担负农村公路桥涵抢险任务的要求,一般编织袋、草袋、塑料布物资储备由镇政府负责。大量需求时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或区战备办公室负责。

镇农路办负责在预定路段储备砂砾土、沙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储备必要的木材、块石等,并进行推土机、挖掘机、装卸机运输车辆的登记造册,以备抢险中统一调配、使用。

附件:1.石港镇农村公路抢险应急预案

2.石港镇农村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附件1

石港镇农村公路抢险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社会自然灾害、涉及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及交通行业内部突发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快速反应和应对事件,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组织调配必需的交通运输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1 总体原则和要求

1.1 总体原则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道路抢修、运力调度、应急运输、灾民转移等工作。

1.2 总体要求

1.2.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做好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1.2.2 根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确保所建立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

2 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石港镇人民政府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指挥部是公路交通应急抢险的领导和总指挥机构,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分工,成立专业领导小组。

2.1 石港镇人民政府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指挥部

由镇长曹文峰任指挥长,副镇长顾朱剑任副指挥长,农路办、各村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研究确定公共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及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并实施组织指挥。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石港镇农路办,负责突发事件日常接警值班工作,接收上级应急领导指挥部指令,向上级指挥部门报送交通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领导指挥机构的决定。

2.2 应急预警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I级预警(特别重大突发公路交通事件)、Ⅱ级预警(重大突发公路交通事件)、Ⅲ级预警(较大突发公路交通事件)、IV级预警(一般突发公路交通事件)。

I级预警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省、县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乡镇办事处时,指挥部发出I级预警。

(1)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县道主干线严重毁坏、中断;

(2)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Ⅱ级预警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省道、县道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处以内时,指挥部发出Ⅱ级预警。

(1)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境内省道、县道主干线中断;

(2)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下,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Ⅲ级预警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处范围内时,指挥部发出Ⅲ级预警。

(1)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处范围内省道、县道中断;

(2)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发生一次重伤5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IV级预警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处内时,指挥部发出公路交通IV级预警。

(1)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处范围内省道、县乡公路中断;

(2)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可能发生一次重伤10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3 应急响应和处置

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3.1 应急响应

3.1.1 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IV、Ⅲ级预警事件)

(1)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开展自救和互救,并对事件发生地进行初步封闭,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2)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报警后,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立即组织调动相关责任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处置有关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3.1.2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Ⅱ、I级预警事件)

(1)当发布灾害事故预报或接到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后,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指挥部立即投入工作,组织调动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实施现场处置,根据事件实际情况,可向灾害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派出工作组或现场设立指挥机构。

(3)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向区政府、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指令适时调整救援抢险方案。

(4)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在应急日常管理机构设立应急值班室。应急值班室在应急解除前要每天24小时昼夜值班,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

3.2 应急处置

(1)公路发生突发事件,最先发现或最先接到报告到达现场的人员为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立即采集信息向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有关成员迅速赶往现场,疏散现场人群,有人员伤亡的,马上组织医疗救援;

(3)设立现场警示标志,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和交通通行秩序;

(4)清除路面障碍物,组织对受损公路和桥梁抢修、加固,对重大自然灾害造成路桥阻断,并要求迅速保障通行的,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抢修或调用公路临时通行装备,确保紧急物资和人员顺利通过。

(5)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装急需物资。

(6)确保运输安全、及时、准确、高效。

(7)疏散现场人群,组织潜在安全隐患的人员逃生和对伤亡人员医疗救援,保护财产;

(8)现场搜救,排除险情。

3.3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4 社会力量动员参与和联动机制

根据突发事件特点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3.5 信息发布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发布,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发布。

3.6 应急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应急状态结束。

险情排除,道路恢复畅通,交通运输能力保障得力,任务完成; 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等)已经结束; 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4 后期处置

4.1 人员安置

交通及有关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员需要安置时,协同民政部门开展有关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受伤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4.2 征用物资补偿

由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应急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由被征用物资的单位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包括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4.3 社会救助

将受有关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灾民作为社会救助的重点对象,强化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4.4 保险赔付

保险包括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应由其所在单位进行投保。迅速协调相关保险公司,深入灾区调查灾情,及时确定理赔方案,尽快实施保险赔付。

4.5 事件调查及报告

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状态解除后,编写突发事件调查报告报送区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协调管理机构,报告事件发生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

5 物资准备

办事处储备并及时调用保障公路畅通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有效。

6 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石港镇农村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石港镇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卞红卫担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0606633。

2.工作职责。负责制定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五、应急响应

1.立即抢救。当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2.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启动预案。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核实和确认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立即带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5.现场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要积极协助配合,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6.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7.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处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七、应急保障体系

1.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专业人员并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救援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八、预案演练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