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zqsgz/2020-00154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扶贫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 文号: | 石政发〔2020〕1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开展石港镇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各村(居):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资格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动态管理水平,保障我镇城乡低保、特困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救助公平公正,根据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五保供养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开展动态管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通过开展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专项行动,摸清全镇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的实际生活状况,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救助公平公正。
二、目标任务
参照《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所明确的家庭收入核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对照低保、特困规范化要求,对全镇在册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7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10月中旬完成。具体步骤为:
(一)入户核查阶段(2020年7月中旬至2020年8月上旬)
各村(居)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在册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宣讲社会救助政策,摸清他们共同生活人口、健康、收入和财产等状况,填写《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情况入户调查表》和《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特困供养人员入户调查表》。
(二)民主评议阶段(2020年8月上旬至2020年8月底)
以村(居)为单位,镇民政办派出工作人员,召集村干部、申请对象附近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集中或上门两种方式相结合,对辖区内在册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完成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民主评议情况材料,并将评议结果在各村(居)公示栏进行公示。低保家庭中出现符合《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三条中“一票否决”情形或明显不符合低保、特困资格条件的,不再进行民主评议,直接取消其低保家庭资格。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9月上旬至2020年9月下旬)
结合入户调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对照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对于取消资格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由镇民政办报区民政局审核后,由区民政局出具《低保待遇停保通知单》、《申请特困人员待遇审批结论通知单》(不符合条件对象),委托各村(居)将《通知单》送达,并接受意见反馈。
(四)审核申报阶段(2020年9月下旬至2020年10月中旬)
对仍然符合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资格条件的,完善其规范化台账,并报区民政局备案;对不符合低保、特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低保、特困资格,名单汇总后报区民政局备案。对不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不提供真实材料者,先发放《核查通知单》,在接到通知单后20日内,若提供真实材料进行再复核,仍不配合者送达由《南通市通州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保通知单》、《申请特困人员待遇审批结论通知单》(不符合条件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及时召开全体村(居)干部、村民组长、党员代表会议,布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户核查、民主评议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稳妥推进。
二要把握关键环节。要切实做好入户核查工作,入户调查人员要吃透政策规定,宣讲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认真调查了解、核实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共同生活人口、财产和收入状况以及不在一起生活的具有法定赡、扶、抚养关系人的情况,并根据以上调查了解的情况如实填写核查表;要精心组织民主评议,注重参加民主评议人员的代表性,评议活动要由熟悉评议对象家庭情况的村( 居 )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邻居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15人;评议情况和结果要经参加评议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村(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按照公示结果履行相关手续。
三要分类按规处置。符合低保、特困资格条件的,继续保留其低保家庭资格,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规范化档案。不符合低保、特困资格条件的,由区民政局出具《低保待遇停保通知单》和《申请特困人员待遇审批结论通知单》(不符合条件对象),委托村(居)送达停保通知书,并说明停保的原因。在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过程中,如发现符合低保或低收入、特困条件而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及时动员该部分对象提出申请,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要确保稳妥推进。各村(居)在开展专项行动时,对在低保、特困资格认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及时向镇民政办汇报。镇纪委、财政局、农经办及民政办将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和未按文件要求执行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坚决予以纠正。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