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zqsgz/2019-00149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 文号: | 石政发〔2019〕15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05-28 | 发布日期: | 2019-05-28 | 有效性: | |
| 名称: | 通州区石港镇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扬尘管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环节,严厉打击清运处置过程中各类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南通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迎接“中国森林旅游节”任务相关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扬尘管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扬尘管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建筑垃圾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降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扬尘污染,切实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建筑垃圾运输安全,提升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规范我镇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秩序,完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行政许可制度,全面打击偷倒偷运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规范开展施工(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遏制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道路扬尘现象,消除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治理为突破,重点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处置和市场运营等环节的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1.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擅自改装、无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
2.密闭化装置未安装使用或者破损残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3.车容不洁、车轮车身带泥上路、沿途抛撒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
4.不按规定时间、线路以及超载、超高、超速运输行驶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5.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车辆。
6.未经审批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车辆。
7.未安装发光放大号牌、闯通行禁区、闯红灯、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 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证》,建设单位擅自排放建筑垃圾。
9. 未落实建设工地 “六个百分百” 建设工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人武部长为副组长,石港派出所、交警中队、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农村工作局具体负责人共同参加的联合整治领导小组。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5月31日)
1. 邀请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协调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格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走访、网络、宣传车等方式方法,积极宣传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政策、法规,着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2. 限期督促整改。督促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企业对照规定和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施工和运输作业。对新开工的工地严格标准,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促使施工现场、运输环节、车辆设备、消纳场所等按相关规定达标,否则不予开工。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实施综合管理,从公安、交运、建设、综合执法局、农村工作局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加强联合监管,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等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施工扬尘及运输过程中的抛洒、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车辆超载超速、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规范管理,有序运行。
1. 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由建设局牵头,综合执法局配合,组织对已开工的建设工地(拆迁工地)是否严格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是否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实施或未整改到位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由公安牵头,交警、综合执法、农村工作局配合,重点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载、超速、超限、闯禁区、闯红灯、车厢尾部喷涂放大反光号牌不清晰、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乱停乱放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改装车辆进行从严查处,并联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3.加强堆场、码头的管理。由交运牵头,公安、综合执法局、农村工作局配合。重点对堆场、码头、交通建设工程等现场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及扬尘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对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和发生在公路、航道范围内的超限运输、污染公路、倾倒垃圾等进行从严查处。
4.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管理。由镇综合执法局牵头,公安、交运、农村工作局配合。重点对建设单位擅自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擅自排放或者超出核准范围排放建筑垃圾;个人或者未经许可的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未使用或未安装密闭运输装置、未按照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车容不洁、车轮车身带泥上路、沿途抛撒、偷倒乱倒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进行从严查处。
各村(居)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全程管理。对本辖区内非正规堆放点的建筑垃圾进行摸排,制定方案,及时清运;尤其是对涉及安全隐患大、社会反响大、关注度高的建筑垃圾堆放点,限时整改、清运,彻底杜绝安全隐患;对经批准的临时堆放点,对照标准做好扬尘管控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对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继续保持严管的工作态势,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做好长效管理工作,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是维护镇容和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提升城镇品质影响深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全力攻坚,推动我镇城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合理调配抽调人员,确保整治工作联动流畅,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三)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集中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文明执法,做好执法过程全记录,严肃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和扬尘管控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现场防护措施和检查监督,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坚决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意义的宣传,整治期间,要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报道查处行动情况,要把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结合起来,为专项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石港镇建筑垃圾(运输)扬尘管控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附件
石港镇建筑垃圾(运输)扬尘管控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一、建立领导小组
组 长:季新建(石港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国强(石港镇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陆雪峰(石港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王小兵(石港派出所所长)
邱 健(石港交警中队中队长)
汤志荣(石港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蔡志梅(石港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陆勇军(石港镇建设局副局长)
宋金华(石港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唐亮亮(石港科技产业园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二、下设建筑垃圾处置长效管理办公室
主 任:汤志荣
成 员:蔡志梅 唐亮亮 张 卫 朱哲禾 徐鸿飞
陈 刚 孙国强 季小燕(资料收集)
三、巡查处置整治组
一组组长:孙金东
成 员:薛巍巍 陆振东 孙卫东 张国庆 陈嘉琪
二组组长:袁山兵
成 员:朱滨滨 王碧俊 顾建国 朱周钊 陈兵兵
四、各村居责任人:
村别 村居责任人 联络员 镇巡查定村责任人
四港 陈 建 周志祥 陆振东
江海 顾金海 金 玮 薛魏魏
金庄 刘海军 王 锐 孙金东
志田 曹 兴 周卫兵 孙卫东
睹史院 邵锦华 乔 榛 张国庆
北渡 杨建新 刘 建 陈嘉琪
石东 顾铁军 蔡 红 王碧俊
渔湾 何小春 彭 威 朱滨滨
石西 葛 锋 蔡永鹏 陈 刚
马道 张建华 丁小波 顾建国
新貌 单 波 袁清国 朱周钊
乐观 马杰军 顾春峰 袁山兵
花市街 吴红军 沈 进 陈兵兵
草市桥 任佳倩
广济桥 费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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