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sgz/2025-00129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 | 文号: | 石政发〔2025〕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食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食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公室(中心)、镇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食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可根据此预案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预案。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食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障食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科学、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通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州区石港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石港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港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药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食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首位,建立政府主导、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原则。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食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1.5 风险分析
石港镇餐饮单位主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药店易发生药物中毒事件,药品安全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2.组织指挥体系
2.1 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
镇成立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食药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镇长
成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区市监局石港分局、石港派出所、村(居)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启动应急预案,收集食药安全事件信息,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镇办有关部门和有关村(居)对受影响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及时将食药安全事件信息向上级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食药安全应急救援指示;指导和协调村(居)食药安全应急处置组开展工作;部署和组织镇办有关部门和有关村(居)做好善后工作;承担其他有关食药安全事件应急和救援的重大事项。
根据食药安全应急工作需要,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分别为安全保卫组、专家技术组、医疗保障组、后勤 保障组、舆情管控组、事件调查组、事件损失统计组。
2.2 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承担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镇食药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食药安全事件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掌握事件信息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组织食药安全事件损失调查;开展食药安全宣传活动;起草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村(居) 应急处置组
村(居)应急处置组由村(居)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居工作人员、安全员(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志愿者、片区队长、 民兵等人员组成。负责本辖区内食药安全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食药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做好食药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与镇相关部门做好食药安全应急善后等工作。
3.预警信息传播与行动
3.1 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
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上级部门食药安全预警信息。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药安全预警信息后,立即向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各村(居)传达,由各村(居)向辖区范围内居民及企事业单位扩散信息。
3.2 传播内容
食药安全事件预警信息,包括食药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 传播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喇叭、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食药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食药安全预警信息。
3.4 预警行动
各村(居)、各部门密切关注食药安全事件发展趋势,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尽可能降低事件带来的损失,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1)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食药安全事件影响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
(3)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5)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4.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食药安全事件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范等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4.2 应急处置
食药安全事件发生后,镇指挥部立即启动响应,事发地村(居)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1)安全保卫组。由石港派出所牵头。石港派出所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根据命令,组织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根据命令,制定交通管制的应急方案,负责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核对死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
(2)专家技术组。由区市监局石港分局牵头。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3)医疗保障组。由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牵头。卫生院负责联系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中毒和感染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遇特殊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现场应急指挥部。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抢险救援运输和物资保障等工作,负责受伤人员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负责事件现场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卫生院负责现场医护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5)舆情管控组。由镇宣传条线牵头,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协助。宣传条线负责联系南通市通州区宣传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控有关新闻报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
(6)事件调查组。由区市监局石港分局牵头,石港卫生院协助。区市监局石港分局负责协助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7)事件损失统计组。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建设工作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石港派出所等单位协助。负责收集基层村(居)受损情况,汇总全街损失情况,起草损失情况报告,报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
当上级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处置工作组服从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 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食药安全事件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镇食药安全应急指挥部宣布食药安全事件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件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件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个人和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统一由镇办接收,并加强监管理和监督。
5.2 总结评估
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改进食药安全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预案管理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石港镇食药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后实施。
6.2 宣传培训
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药安全预防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定期进行涉及本预案内容的相关培训工作,提升处置能力,做好培训记录。
6.3 演练
由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协助,定期开展食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活动,增强和提高食药安全应急处置的反应能力。
6.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石港镇食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