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0:4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公布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通州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服务。

1.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务信息公开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办、省办、市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2. 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全局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9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3条,机构职能1条,机构设置1条,领导分工1条,办公地址及时间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5条,公告公示9条,工作总结1条,人事信息2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资金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2022年3月25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陈木均参加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南通市通州区“八五”普法规划,帮助社会公众对我区“八五”普法工作加深了解。

3.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未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函、电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书面申请。

4. 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5.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微信、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主动公布有关政府信息285条。其中,学习强国发布2篇,江苏法治报报道7篇,交汇点报道51篇,“南通发布”报道16篇,通州电视台报道5期,通州日报报道4篇,微信公众号“法润通州”发布图文信息200篇(被“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录用3篇,“南通政法”“南通司法行政在线”转载42篇)。

6.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组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安全稳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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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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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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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性有待加强。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