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人民陪审员意外保险采购项目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人民陪审员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360元/人/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人民陪审员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意外保险360元/人/年(意外保险人数具体以甲方提供的人员和名单为准)。
2.服务期限:三年。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邀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邀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六)财务状况良好。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投标保证金:免收。
六、获取邀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1日10时00分。
2、获取方式:在招标代理处领取。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八、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邀标文件。
十、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新金西路93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18451086326
代理单位: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行根路16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22885149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