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党组书记、局长曹勇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贤同志协助局长抓好日常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基层分局和执法装备的标准化建设;牵头区政府综合性绩效考核工作。分管财务科,协管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沈豪同志负责执法办案工作;牵头区民生及社会建设考核。分管执法大队,协管法制科、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陶汉清同志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牵头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工作。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区药协会,协管监察室。挂钩联系二甲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红梅负责机关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人事、业务培训、考核和老干部工作;牵头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分管人事教育科、区药学会、市场安全综合服务中心,协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挂钩联系开发区分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陆辉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牵头区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分管监察室,协管人事教育科。挂钩联系兴仁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易建同志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区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区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协管稽查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铁峰同志负责文字材料、宣传、档案、双拥以及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分管办公室、区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协管财务科。挂钩联系十总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