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沈豪等同志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组成员、副局长沈豪同志负责执法办案工作;牵头区民生及社会建设考核。分管执法大队,协管法制科、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挂钩联系金沙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红梅负责机关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人事、业务培训、考核、行政服务和老干部工作;牵头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分管人事教育科、行政服务科、区药学会、市场安全综合服务中心,协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挂钩联系开发区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铁峰同志负责文字材料、宣传、档案、双拥以及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信访工作;牵头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信访维稳考核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制科、区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协管财务科、执法大队。挂钩联系十总分局。